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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友是他姨媽介紹的,那時候的男友雖然是碩士畢業,可是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工作,
那時的我覺得愛情比較重要,所以在男友找工作的這段時間裡全部的開銷都是我有付,本來我每個月都會寄點錢回家給父母,可是兩個人開銷大了,根本就沒有多餘的錢。
好在這種情況持續了一年就結束了,要不然我真心要崩潰了,男友的工作待遇啊,各方面都不錯,我覺得我們終於熬出來了。
兩個人的收入讓我們的生活漸漸好轉了起來,這個時候也是時候談婚論嫁了。
雖然我們交往了一年,不過婆婆一直是反對的,她覺得自己的兒子有學歷,現在工作也體面,怎麼著也該找個大城市的女孩,而不是我這種縣城出來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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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說婆婆知道我是她姐姐介紹的,還跑去跟對方吵了一架,說是害了她兒子,毀了他的前程。
那時的我真的很勇敢,我給准婆婆寫了一封很長很長的信,把我心裡怎麼對她兒子的愛、把我們怎麼樣的相互相持和感情都寫了,
可這次是結婚,好多風俗禮節都要弄好來,比如說小城市都是有彩禮的,婆婆又馬上說:看吧,不聽我的,要是在外面找個女孩,哪有這麼多事。
婆婆這已經不是第一次這樣說我了,我開始要反省自己這個婚還要不要結。可是我和男友很相愛,我不忍心放棄這份來之不易的愛情,我該怎麼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