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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友是同學,不過我們的家庭條件是不一樣的,我是農村出來的鳳凰女,而他是這個大都市里的人,
不過好在我們彼此相愛,最幸運的是畢業後我們就找到了工作,這對現在就業這麼困難的社會來說是多麼高興的事啊,因為單位都不包住的,男友說省點錢就把我帶到他家去住。
我感謝男友的體貼,也嚮往在婆家的生活,可是事情並沒有我想像的那麼好,准婆婆根本看不起我這個外地人,對我總大呼小叫的,時不時還要挖苦我一下,家務活都是支使我一個人去做,我儼然成了他家的免費保姆。
說實在話,我並不在意,我覺得我是嫁給她兒子,又不是嫁給婆婆,只要他愛我,能和他在一起,我都忍,工作有調動的機會我都不走,只因不想離他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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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有一件事讓我對他徹底失望了,我從學生時代就有寫日記的習慣,這個習慣一直保留著,大家都知道日記不就是寫當天的心情嘛。
讓我搞不懂的是男友竟然把它拿給他媽媽看,那可是我的隱私啊,而我那婆婆竟然又給那些七大姑八大姨全看個遍。
然後他們全家都指責我,她們覺得我應該要感謝才對,讓我省了租房子的錢,讓我不必為三餐勞累,她們覺得是給我了我幸福的生活,做點事,挨點罵是正常的。
我感覺自己跟個乞丐一樣被人施捨著,我再也忍受不了了,一個人在外面租了個小房子住。對於愛情就順其自然吧,何況我們中間還夾了一個婆婆,還沒結婚就這樣,以後是她家的人那還不得怎麼對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