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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十年沒給我名分該怎麼辦

提問:

2006年,我與男人相識,他已婚,我未婚。

在我們相處3個月後,他和妻子離婚了。可是他的前妻離開他很短時間,又搬回了他的房子,

從此硬賴著不肯走。男人無可奈何,只好由著前妻住在自己的房子裡,私下裡繼續和我交往。

如果沒有他的前妻,我和男人早就結婚了。但是我和他都拿那個女人沒辦法,她的個性很極端,恐怕什麼事兒都幹得出。

2007年,她懷了他的孩子。我的愛情陣地一再失守。我雖然一再爭取和他結婚,但他始終不能徹底擺脫前妻。

直到今年,我才固執地要求男人和前妻從此一刀兩斷,否則,就與前妻重婚,乾脆放了我。但是他的前妻實在是個可怕的女人,她很多次和我打打鬧鬧,還恐嚇我,如果再和她搶男人,就會動刀子捅死我,或者倒汽油燒死我。

我現在很愛很愛他,想和他走到一起。遭遇這樣囂張跋扈的情敵,我該怎麼對付呢?

雅晴答覆:

世界上彪悍的女人實在多,他的前妻就是一個,和男人離婚了竟然又搬回來,“硬賴著不肯走”,動輒想以武力解決問題,確實彪悍得可以。但是還有比她更彪悍的,就是你。

從2007年到2014年,8年時間抗戰都會結束,可你的情感問題卻還沒有譜。如果承認你的情敵“個性極端”,

那你的所謂男人總算正常吧?他既然一直要和你結婚,徹底擺脫前妻,那個孩子又是怎麼回事?別說是被“色誘”了。

你該重新考慮下你的男人了,如果這個男人真的想娶你,問題交給他全權處理就行。如果這個男人假的想娶你,離開他就是了。希望你不要再等他8年,因為那將是人間的笑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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