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書的時候,大概每個女孩都會有一兩個閨中秘友,是可以讓對方看自己情書的那種。我閨中秘友的,是個才子,其洋洋灑灑寫給女友的,文采斐然,深情款款,屢屢讓我羡慕———他們,好幸福啊!
那時候,是沒有現在的電子郵件的,連家裡擁有電話的人家都少。寫信是最隆重的情感交流方式,哪怕是一個班朝夕相處的同學,也常常會相互寫信。於是,比賽著收信,收厚厚的信,就成了戀愛中女孩子的榮耀。而我的女友,在這方面,向來是可以傲人的。
但才子有個習慣,情書是用鉛筆寫的。我的女友也曾經為此質疑過,
經過了不長的一段美好時光,又經歷了不長不短的一段痛苦時光,女友和才子的如同那個年齡發展起來的多數一樣,畫上了句號。那晚,才子用他一貫的溫柔語調告訴我的女友:寶貝兒,以後要自己照顧好自己,請原諒我的離開。
當時,我感同身受一般,痛駡才子的虛偽負心。女友淚流滿面,手裡一直握著一封厚厚的情書———還是才子獨特的鉛筆情書,只是,是寫給另一個女孩的。
時間是個冷漠無情的傢伙。多年以後,女友的愛恨情仇在當事人身上已成為過往青春裡的一個美好回憶,
談到從前,才子說了一句經典的話:情書就是適合用鉛筆來寫的,在所有的筆跡中,鉛筆保存時間最短,正好適合短暫的愛情。等已經消失之後,的見證還保存完好,就會成為一個笑話。
我那時正處在戀愛中患得患失的階段,想付出又怕受傷害。才子的點撥讓我以為找到了真理:任何時候,都不能把證據留在別人手裡,而要想隨時全身而退,更重要的是,不能把心留在別人手裡。
實踐了這個真理,我像個員警一般分分秒秒監督自己的感情,努力做到心如止水。很快,男友不經意的忽略再不那麼令我傷心了,
直到我遇到梅。
梅在我看來是個瘋狂的女子,幾次的戀愛都全心付出,傷痕累累之後,還有勇氣再次敞開心靈。我禁不住用我的原則忠告梅。可梅說,如果你付出,可能會被傷害,但如果你不在愛著,怎麼會知道什麼是幸福!
梅的話讓我醍醐灌頂。是啊,如果沒有愛,又怎麼會有擁有時的狂喜。付出永遠比得到更幸福,這其實一點兒也不高尚,只是一個簡單的道理。得到的東西也許是別人的饋贈,但讓你傾心付出的,一定是你最喜歡的。而一個人在這一生之中,如果從來都不曾投入地愛過什麼,
原來情書是不能用鉛筆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