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愛情,就差那麼一點點
有許多文章都告訴女孩:男人怎樣才是真的愛你。也有許多文章剖析你的心理,講述怎樣才能算真的喜歡一個人。
如果問現在的我,我仍舊覺得,如果一個男人對我展現出誠懇的、真誠的、強烈又堅定的愛,我會拋卻很多我認為其實很瑣碎,不是那麼重要的別的東西,選擇和這個男人在一起。
是啊,管它那麼多條件道理,理智周全,我覺得感情有時候需要一點點感性和衝動,
——因為很多時候,都差那麼一點點,我覺得。
從我15歲到現在的10年內,我沒怎麼“經歷”過什麼男孩、男人,只不過曾經徘徊、追逐過許多人,甚至有些“動心”自己現在想起來都有點不堪回首。
很多人想搞清楚怎樣才算真正的喜歡,但問題是你不見得能和真正喜歡的人在一起。動心其實並不分對錯,你絕對有可能在某個特殊的情景中對某個所謂壞人動心——其實人也具有許多灰色地帶,在感情上的“壞”未必意味著人品上的“壞”。喜歡上“渣男”是絕對可能的,而且也不見得算眼瞎。
有些人說自己要求不高,但起碼……但是在我的經歷裡,符合這個因人而異的“起碼”條件的人,要不就是你不喜歡,
——總是差那麼一點點。
不僅限於愛情,廣泛到所有類型的感情中,在我的記憶裡,我過去的人生中有那麼一些人,令我產生過一種有些崇拜,有些景仰的感情。還有一些人,我視他為親密的朋友。但往往這些在我心中很特別的人,總會莫名其妙地離開我,離開的方式也不拘于常理,通常是一聲不吭地離開,從此再也不聯繫。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都有過這種經歷,因為大部分人和人之間,除了戀人分手,朋友絕交可能會導致再也不聯繫,通常情況下的感情冷卻,都是緩慢的,因為生活的改變而慢慢變化的。但我卻遇到過一些人,我曾經真的特別喜歡過他,可他卻是我怎樣也沒辦法接近的流星,
坦白說,我現在重視的朋友,可能並沒有那些人那樣特別,那樣與眾不同,那樣令我的心靈震顫,但是他們卻都很踏實。有時甚至可能對方並不是和我特別志同道合,特別談得來的人,但卻是我感覺能夠一直交往下去的朋友。在他們心中,沒有什麼我所夠不到的夢,沒有那種太過獨一無二,我理解但又不能同步的追逐。其實我覺得直到今天我還不是特別明白,為什麼有些人會忽然離開?是他本就是浪子,喜愛漂泊,還是因為他其實想用一種激烈的方式叫別人記住?
所以其實可能我的擇偶觀、擇友觀是錯誤的,它不過是符合我個人的訴求,和我的個人經歷有關。我覺得太多的考慮都沒有必要,
直到現在,我其實還會欣賞某些心懷大志,勇於開拓,充滿理想,行動力很強的男孩,但我知道這樣的人沒辦法一直待在我身邊。天大地大,其實我只是懷著一顆小女人的心,渴望著在這個男人的心裡,我是最重要的一個,這便是我內心最大的訴求。
音容笑貌,姿態倩影,有些你越是想要追逐的美夢,越是容易落空。所以我信奉抓住身邊的幸福,擁抱今天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