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丈夫是大學同學,畢業後,我隨他來到他成長的城市。隨後,他考取公務員,我們便結婚。結婚第二年,我生了孩子,之後就一直在家做全職太太。
孩子十歲那年,公公和婆婆退休了,我們都住在一起,爭吵也就多了。公婆為了避免和我爭吵,拿出積蓄,為我們買了新房,戶主寫的是我兒子的名字。
時間是把殺豬刀,在我淪為黃臉婆的年紀,丈夫出軌了。我想過離婚,但是我現在一無所有,或處於面子考慮,或不甘心多年付出,或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對於丈夫出軌之事,我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並繼續以全職太太自居。
隨後,丈夫更加變本加厲,兩個禮拜前,他公然帶小三回家,不但在我面前和小三卿卿我我,甚至還把我當保姆,命令我伺候他和小三的飲食起居。這下,徹底將我惹惱。我如潑婦般到小三家裡大鬧,還上小三單位鬧騰,除此,還每天打電話對小三騷擾。
在此狀態下,小三求我,只要我不再騷擾她,她保證和我丈夫兩清,即便我丈夫對她死纏爛打,她也可以做到不搭理。
面對小三的求饒,我不再騷擾小三,與此同時,丈夫對於被小三踹掉這件事耿耿於懷,並將所有怨氣統統發洩在我身上,對我各種謾駡,甚至還動手打我。
突然間對丈夫看透,對當下婚姻心灰意冷。 於是,我提出離婚並回了娘家。
期間丈夫每天發短信以及打電話道歉,還親自上我娘家請了我三次,我都沒有給他臺階下,我該怎麼辦?我好苦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