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監控女兒,男子因為自己工作需要長期出差,而自己又與前妻離婚,所以無法在家照顧女兒。擔心女兒安危,男子在家中的客廳安裝了監控攝像頭。
女兒表示自己已經17歲,完全應該有自己獨立的空間。爸爸這樣做侵害了自己的隱私。並放言如果爸爸不拆除監控器,自己就不回家。當即坐過車搬到了自己生母所在的家。這讓單親家中的父親十分苦惱,他始終認為裝這個攝像頭是為了女兒好。這個監控不能拆。其實這樣一個舉動是否可行呢?
專家指出:不提倡父母這樣做,孩子也不接受,從法律上道德上來講,侵犯了隱私權。”涼山州婦幼保健院、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唐英認為,張兵在未與女兒協商的情況下,私自在家中安裝攝像頭是對孩子的不尊重,即使是一家人,家庭成員間都會有各自的隱私和秘密,每個人都有保留其隱私的權利。但在不少家庭教育中,孩子們的隱私常常得不到大人應有的尊重和保護,孩子長大後也不會尊重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