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娜娜:我不可能被所有人喜歡
作者:善觀雪
一直覺得能夠跟隨自己心走的人,都是勇士。這樣的人必定是看盡世態炎涼,
歐陽娜娜,13歲就成功考取世界頂尖音樂學院——美國柯帝士音樂學院,成為郎朗的學妹。15歲,她和大美女林青霞站在一起參加一檔電視綜藝節目。張愛玲喊,“出名要趁早”,然而,少年成名必定遭受非議。
很快人們就發現她來頭不小:她的父母都曾是臺灣演藝界名人,現在在臺北身居要職;她的姑姑歐陽菲菲,是將《感恩的心》和《熱情的沙漠》唱紅大江南北的天后級歌手,而林青霞就是她姑姑的好友。好事者理直氣壯:“如果我有這麼顯赫的家世說不定比她還紅。”“歐陽娜娜一點兒也不漂亮,不過就是靠林青霞的關係罷了。”面對鏡頭,她始終微笑,從不解釋。
然而更大的質疑撲面而來:“15歲,
面對鏡頭,她的媽媽難過得落淚,而她一副無所謂的樣子:“不可能被所有人喜歡啊,討厭我的人對我沒影響,我又不用和他們講話。”一副“我不在意,只隨我心”的姿態。從此後,依然做自己,拍戲、寫書、彈琴,不亦樂乎,
當我們為“不喜歡自己”的聲音煩惱時,告訴自己“沒有人能夠被所有人喜歡”就能夠像歐陽娜娜一樣快樂起來。
80後勵志網感悟:不用琢磨怎麼做一個人人喜歡的人,畢竟你不是人民幣。就算你是人民幣,架不住有人更喜歡美元或者金條。所以做自己就好,人與人之間的緣分,不用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