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在父母的催促下草率結婚了,婚後一直很不幸福。兩個人沒有共同語言,大吵小吵不斷,家庭暴力也經常發生。
前段時間他外出聚餐3點多才回來,
晚上睡覺時,我在床上哼小曲子解悶,老公開口就罵我媽,我當時回了他一句,她媽聽見了就在外面大罵起來,我回罵了她一句,老公跳起來往我身上踢,她媽也沖進來往我懷裡撞,說今天要死在我面前,我不還手只是哭躲,後來3歲的兒子被嚇醒了,才沒有再打了。
第二天,婆婆抱著兒子說要回去(我們夫妻雙方在外打工,婆婆帶兒子過來給我們看),而且不讓我碰兒子,說孩子是她從3個月帶大的,現在不可能給我的,老公也是堅決站在她媽那邊。她開口閉口都是髒話。
我家裡的人是堅決不同意我離婚的,她們認為只要我好好帶好孩子好好伺候老公,老公總有回心轉意的一天,總有一天會站在我這邊的。於是我交了孩子的學費,至於生活費老公每週給我100元(每次都是我開口要的),家裡的事他什麼也不管。他只管他的工作,他的錢有多少我也不知道,每次他睡覺他都會把錢包藏起來。
今天早上我們又發生口角,他向我後背揮了一拳。
小孩才上學不到1個月,我現在只想他按照他之前的協議回家辦了離婚手續,孩子我也不要了(因為孩子從小是她媽帶的,所以跟我也不親)。
我這樣做對嗎?朋友們幫我出出建議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