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是立志不玩網戀的,因為我不相信在這個虛擬的世界裡會有真愛,但不知不覺我與方顯尊華玩起了曖昧。
經常聽到別人說,男人上網有幾個不玩曖昧呢?可我偏偏就不玩。我QQ上的好友數比我加入的QQ群數還要少。我的群數共8個,3個同事群,4個同學群,還有一個就是論文發表與創作群,而我的QQ好友才兩個,一個是“紅桃A”,不知道什麼時候加的,同性;另一個是“九尾狐妖”,是自己的,不過申請完後就沒有用過,大概早已不是自己的了。
雖然不玩Q搞曖昧,卻要天天掛著Q,一切都是為了工作,公司有什麼事都在群裡發佈。
有個叫“方顯尊華”的女人一直在向我發送請求要加我為好友,我拒絕了N次,她就N+1次地發送請求。
我不是一個“心狠手辣”的人,所以在她一次又一次地來“騷擾”我的“生活love.heima.com與工作”時,我並沒有舉報她,也沒有將她打入冷宮,也許她認為這是我在暗示著給她機會,才那麼癡情;我也不是一個很有耐力的人,所以大概在她發送請求還未達到500次之前就同意了她,終於成了好友。
成為好友,方顯尊華特別高興,一上來就給我獻上了一朵玫瑰和一個飛吻,以表謝意。我呵呵置之。
方顯尊華是有備而來的,我的呵呵治不了她……
我雖是個木頭人,但我依然有點愛心,方顯尊華是向我訴苦來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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