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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述說:沒有愛只有感動我提出來分手


27歲的我主動提出和實際同居5年表面8年的分手。分手的原因是我發現我從來沒愛過他,從內心沒接收過他,在意的只是他的條件和能力,和他在一起的這幾年糊糊塗塗的,
朋友家人都說我這個年齡最好不要分手?
第一父母年齡70左右了、、天天操心著了。
第二不可能在能找到一個條件好或者這麼成熟懂事的了,
可是難得真的要我了love.heima.com、為了只因27歲大女人的原因、或者是他的房子車,就僅僅為了這些就要和現在一點感覺都沒有的人結婚嘛?
有的感覺也只是感動和感激,沒有快樂幸福和知足和踏實,
難道沒有這些也可以結婚嗎?
別人的婚姻是不是都是那樣的?我好難受在不覺得就逼到結婚了。
而且拖不下去了。
PS:小編猜你喜歡 一顆愛你的心不想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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