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中,真的會有些著魔期,在感情的世界裡更是明顯。既然我們無法躲過,既然知道這叫著魔,那我必須說一句不是很有道德的話,如果你有把握你走得出來,一切只是時間問題,那就好好地享受這個魔;而如果你真的覺得走不出來,那就去找醫生吧,其他的方法,對生命都是一種浪費。
最近在整理電腦裡的東西,在一個小角落裡發現了一兩個歌曲的檔案。我覺得電腦很有意思,它好像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反映我們人類的大腦,我們不是常常講,在記憶的角落裡翻出了什麼什麼,而讓這件事情具體形象化,
整理到那個資料庫,裡面有幾首歌,記憶馬上回到當初儲存這幾首歌時的心情,甚至連氛圍都清晰可感。其中,有一首歌是李宗盛的《給自己的歌》,那時是新歌,不過聽說現在他又出了一張新單曲,所以算舊歌了。你看,就是這樣,新舊也只不過是個比較詞,大家都有機會。
我當初很愛聽這首歌,因為歌詞犀利到不行,“想得卻不可得,你奈人生何?該舍的捨不得,只顧著跟往事瞎扯”……是啊,給大叔聽的歌,話說不知道從何時開始,我開始被叫大叔了,老大叔寫給新大叔聽的歌,
想得卻不可得,你奈人生何?一個朋友過不了這關,應該說他不想這樣過這關,結果一直糾纏著對方,甚至半夜到對方家樓下叫囂,砸對方的車,弄到後來對方申請保護令,朋友因為傷害罪還是什麼的被起訴。朋友跟我同年,那段時間這個年紀的人很黑暗,雖說我也不是好過到哪裡去,但至少我沒讓自己落到那樣的地步。
我記得當時的情況,他告訴我他跟他的助理上床了,我說你不是有未婚妻了嗎?他說對,可是就是受不了誘惑,想說隱藏得好就好,哪知道還是被發現。當然了,哪有能包火的紙。我問怎麼被發現的,朋友說,有一天晚上,他未婚妻來公司幫他的忙,可是因為太忙了,且叫習慣,所以脫口說出助理的名字……我聽了當場大笑。他還說,他說完還沒有啥特別的感覺,
我想這也太好笑了吧,我忍不住問他說,真的是處理公務叫錯名字?他很認真地苦笑點頭,我說那也太委屈了,這麼認真的男人,叫錯名字都沒發現,看來是真的全心都放在事業上,這怎麼忍心責問啊……他跟著我一起笑,但還是承認了他跟助理的曖昧。我問他愛不愛他的未婚妻,他說很愛,我又問如果最壞的情況發生那能不能承受,他說不能,我說那你還做,他說,賤……
時過境遷,如今他要結婚了,當然這樣的故事到最後女主角一定不是原先的那些,既然如此,當初又何必鬧得love.heima.com沸沸揚揚?還是說一定要經過這些折騰,才能走到這一步?就像暴風雨過後,就會見到美麗的彩虹?可話說回來,
點擊檔案,讓旋律在空氣中回蕩。
今晚我並沒有要思念誰,我只是覺得這詞寫得很好。今晚我只是要回憶儲存這幾首歌的那一段時光,一段每個人都有過的那種“著了魔”的時期,研究為什麼那段時期出現的時候,會像另一個人住在腦子裡一樣,指揮著自己的一切?明明理智告訴自己不要,
大叔講話就是這樣,繞來繞去,有股令人不痛快的氣息。呵呵,年紀吧,像我這樣40的年紀,不就是這種感覺嗎?想裝年輕,還真的沒體力;裝成熟,又不夠格。如果眾所皆知的十來歲算是青春期,那我覺得35到45歲應該是另一個青春期,青春消失期,或者稱為更年前期,因為過不了幾年又開始要迎接更年期了,然後再過沒幾年,天啊,開始有人讓座了!
人生中,真的會有些著魔期,在感情的世界裡更是明顯。既然我們無法躲過,既然知道這叫著魔,那我必須說一句不是很有道德的話,如果你有把握你走得出來,一切只是時間問題,那就好好地享受這個魔;而如果你真的覺得走不出來,那就去找醫生吧,其他的方法,對生命都是一種浪費。
然後再過沒幾年,天啊,開始有人讓座了!人生中,真的會有些著魔期,在感情的世界裡更是明顯。既然我們無法躲過,既然知道這叫著魔,那我必須說一句不是很有道德的話,如果你有把握你走得出來,一切只是時間問題,那就好好地享受這個魔;而如果你真的覺得走不出來,那就去找醫生吧,其他的方法,對生命都是一種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