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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人靠賣力,富人靠借力

窮人靠賣力,富人靠借力

有個窮人吃不飽穿不暖,跑到佛祖面前痛哭流涕,訴說生活的艱苦:天天幹活累得半死卻掙不來幾個錢。

哭了半晌他突然開始埋怨道:“這個社會太不公平了,為什麼富人天天悠閒自在,而窮人卻要天天吃苦受累?”

佛祖微笑著問:“要怎樣你才覺得公平哪?”

窮人急忙說道:“要讓富人和我一樣窮,幹一樣的活,如果富人還是富人我就不再埋怨。”

佛祖點頭道:“好吧!”說完佛祖把一位富人變成和窮人一樣窮的人。並分別給他們一座山,每天挖出來的煤當天可以賣掉買食物,限期一個月之內挖光煤山。

窮人和富人一起開挖,窮人平常幹慣了粗活,挖煤這活對他來說小菜一碟,很快他挖了一車煤,拉去集市上賣了錢,用這些錢他全買了好吃的,拿回家給老婆孩子解饞。

富人平時沒幹過重活,挖一會兒停一會兒,還累得滿頭大汗。到了傍晚才勉強挖了一車拉到集市上,換來的錢他只買了幾個硬饅頭,其餘的錢都留了起來。

第二天窮人早早起來開始挖煤,富人卻去逛集市。不一會帶回兩個窮人來,這兩個窮人膀大腰圓,他們二話沒說就開始給富人挖煤,只一上午的時間富人就指揮兩個窮人挖出了幾車煤來,富人把煤賣了又雇了幾個苦力,一天下來,他除了給工人開工錢,剩下的錢還比窮人賺的錢多幾倍。

一個月很快過去了,窮人只挖了煤山的一角,每天賺來的錢都買了好吃好喝,基本沒有剩餘。而富人早就指揮工人挖光了煤山,賺了不少的錢,他用這些錢投資做起了買賣,很快又成了富人,窮人再也不抱怨了。

成功,不在於你能做多少事,而在於你能借多少人的力去做多少事!

學會借力吧!借別人的力,借工具的力,借平臺的力,借系統的力!由此,你便找到了杠杆的著力點,去撬動整個世界!

你沒有變強,只因你不夠努力

文/王石

這個世界上有兩種人,一種是強者,一種是弱者。強者給自己找不適,弱者給自己找舒適。想要變得更強,就必須要學會強者的必備技能,那就是讓不適變得舒適。

你為什麼沒有變強?

日思夜想要把自己變得更強,

感覺自己百般努力卻還是停滯不前?到底是什麼“拖了你的後腿”?別再埋怨現實太“骨感”了,根本原因在於你!當人在處理令自己感到不適的事情時,大腦會產生各種各樣的藉口與誘惑,驅使我們選擇做更容易的,令自己舒服的事情,這就是我們所認為的拖延症。其實,從生理上來講拖延症是一種生物本能——“趨利避害”,面對自我定義為“不舒適”的事情,我們便會本能地想方設法避開它!雖然如此,但我們依然可以克服拖延症。

比如,投身健身、學習新語言、探索未知領域等拖延症“重災區”,從意識上改變對它的認識,告訴自己可以做到,可以征服,你便會使自己變得更強。要知道沒有一件事情是簡單的,都需要付出很多努力,

忍受很多痛苦,甚至是讓自己遍體鱗傷。但是痛苦的過程並不會持續很久,直到你習以為常,所有的不適都會隨著你良好習慣的形成而消失。

如何把自己變強?

都說世界上最大的敵人是自己,既臨大敵,你是不是會感覺永遠無法戰勝呢?

事實上,“打敗自己”並不難。因為“不適感”可以通過訓練被減弱,當我們將一件不適的事情變成習慣,它便由不適變得舒適,讓你成為更強的自己。那該如何做?

1、找到一件你想做的事情,這件事情會讓你有點不適,但是做成了以後你會收穫很多。

2、你可以把這件事情分解成若干個獨立的事件,要確保每個事件都在你能容忍的不適程度內。你可以先測試一下你盡全力最大的容忍程度,

然後減去20%,從這個值開始。

3、開始去做,並且不要強迫自己,把它當做一種樂趣去挑戰。

4、隨著你能力的增強,逐漸增加分量。

這個方法的精髓在於把一個很大的痛苦分解成若干份小的不適,然後將它融入每天的生活中,培養成習慣,將不適轉變成舒適。我們通過上面的這種方法,可以培養一些好習慣。要變強,就不要讓自己過得“太舒服”!

你的奮鬥只是一個笑話

文/李銀河

1、人為什麼要在世上匆匆忙忙地奔來跑去

一位哲人說:“人必須完全自覺個人在這個無意義的世界中的不合理的存在,才能解脫。”

我常常能夠深刻感到生命的無意義、不合理。人從來到世上,一路掙扎、追求、修煉,然後就那麼離開了。人生有什麼意義呢?這個問題是無法解決的,

沒有答案的,或者說這個問題的答案已有,但是沒有人願意接受它。這一答案就是:毫無意義。既知答案如此,又要勉強自己生活下去,這是一個不可解決的矛盾。

在生命意義的問題上,榮格和海德格爾有不同的看法。榮格認為,對於正常人來說,有什麼必要追尋生命的價值或存在的意義呢?這樣的問題只是對於精神分裂了的、異化了的人來說才會發生。而海德格爾卻認為應當追問存在本身的意義:“人就是一種領會著存在的在者”。

從很年輕時起,虛無主義對我就一直有很大的吸引力。這種吸引力大到令我膽戰心驚的程度,使我不敢輕易地想這些問題。我不敢長時間地看星空。看著看著,我就會想到,在這眾多的星星中,地球就是其中的一個;而人在地球上走來走去,就像小螞蟻在爬來爬去。人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在其中顯得毫無價值。

人們孜孜以求的一切實際上都是毫無意義的,或者說得更精確些:最終會變得毫無意義——吃飯對於餓的人有意義,睡覺對於困的人有意義,但對於死人來說,它們全無意義。每個人最終都會死,死就是無意義,生因此也無意義。

人為什麼要在世上匆匆忙忙地奔來跑去呢?有時我會很出世地想 (好像在天上俯瞰大地):人們在這個世界上奔忙些什麼呢?我仿佛看到,在這小小的地球之上,人海洶洶,日月匆匆,不知人們都在追求些什麼。

2、你的奮鬥只是個笑話

一個人一生的痛苦和奮鬥在宇宙的背景下只不過是個笑話而已。

有一段時間,我的情緒有週期性的起落,差不多每個月都會出現一次“生存意義”的危機。在情緒低落時,就會有萬念俱灰的感覺。人怎能永遠興致勃勃呢?一個永遠興致勃勃的人一定是個傻瓜,因為他從沒想過他為之忙祿的一切都毫無意義。

普魯斯特在《追憶似水年華》中說過:

“我只覺得人生一世,榮辱得失都清淡如水,背時遭劫亦無甚大礙,所謂人生短促,不過是一時幻覺。”

類似地,

毛姆在《人性的枷鎖》中以主角菲利浦的口吻說:

“人生沒有意義,人活著也沒什麼目的。一個人生出來還是沒有出生,活著還是死去,都無關宏旨。生命似輕塵,死去亦徒然。”

“萬事萬物猶如過眼雲煙,都會逝去,它們留下了什麼蹤跡呢?世間一切,包括人類本身,就像河中的水滴,它們緊密相聯,組成了無名的水流,湧向大海。”

他還這樣寫道:

“我早已發現,當我最嚴肅的時候,人們卻總要發笑。事實上,當我隔了一段時間重讀我自己當初用我全部感情所寫下的那些段落時,我自己竟也想笑我自己。這一定是因為真誠的感情本身就有著某種荒謬的東西。

不過為什麼這樣,我也想不出道理來,莫非是因為人本來就只不過是一個無足輕重的行星上的短暫生命,因此對於永恆的頭腦來說,一個人一生的痛苦和奮鬥只不過是個笑話而已。”

上面這些文字總是能打動我的心:“一個無足輕重的行星上的短暫生命”,“一個笑話”。

如果人沒有注意到這個殘酷的事實,他活得肯定不夠清醒,不夠明白。人生在“永恆的頭腦”看來,就是一場“當局者迷”的荒誕劇。然而,“旁觀者清”啊。人們在臺上很投入地扮演著悲歡離合的角色,悲壯激烈,他們不願相信,在“永恆的頭腦”看來,那不過是一個笑話而已,他們絕不願相信。這就是人的愚蠢之處。每個不願正視這件事的人都是在自欺欺人。

3、儘管生命本身是沒有意義的,但有些事對生命是有意義的

人活一世,都想留痕跡。有人說,人最大的目標是青史留名;有人說,即使不能流芳千古,能夠遺臭萬年也是好的。說這話的人沒有想到:在地球熱寂之後,什麼痕跡都不會留下。記得在我發表了第一篇文章時,曾在日記中寫道:我已經留下了第一個痕跡。當時的我沒有想到,這個痕跡就像沙灘上的腳印,很快就會被海浪撫平。世界上沒有一個人能夠在宇宙中留痕跡,這是毋庸置疑的。

億萬年後,沒有人會記得馬克思是什麼人,別人就更不必說了。正如哲人所說:“人生的目的是什麼?在我看來是不難解答的。人生的目的不過是死亡而已,因為在這世界裡生存的一切都是像塵土一樣地被時間的氣息漸漸吹走……就像在沙漠中腳跡一下子就會被吹沒了那樣,時間也會抹掉我們存在的痕跡,仿佛我們的腳就從來沒有踏過大地似的。”

既然如此,人活著豈不和死沒什麼區別?是這樣的。這就是我對生活最終的看法。當你把這個痛苦的事實當作不得不接受的事實接受下來之後,你就會真正地冷靜下來,內心會真正地平靜下來。你會用一種俯視的、遊戲的態度來看人生。

在想透了生活的無意義之後,就要“死馬當活馬醫”了。儘管我們知道生活最終沒有任何意義,儘管我們知道人死之後最終不會留下任何痕跡,我們還是可以在我們生存於世的這幾十年間享受生存的快樂。儘管生命本身是沒有意義的,但有些事對生命是有意義的:肉體和精神的痛苦對生命有反面的意義;而肉體與精神的快樂對生命有正面的意義。這就是我心目中舒適與幸福在人的生命中的位置。

4、生命是多麼短暫,我想讓自由和美麗把它充滿

有一段時間我開始讀“禪”,心中有極大的共鳴。禪揭示了生活的無目的,無意義;它提到要追求活生生的生命,生命的感覺。其實,生命的意義僅在於它自身,與其他一切事和人都毫不相關。參禪時,我想到,過去我常常受到世間虛名浮利的誘惑,其實是沒有參透。

然而,我又不願意在參透之後使生命的感覺變得麻木。而是循著快樂原則,讓生命感到舒適(沒有病痛,基本生理需要得到滿足)和充實(精神和肉體的enjoyment)。它包括對好的音樂、美術、戲劇、文學的享用。更重要的是把自己的生活變成一個藝術品,讓自己的生命活在快樂之中,其他的一切都不必追求和計較。美好的生活應當成為生存的目的,它才是最值得追求的。

福柯說:

“令我震驚的一個事實是,在我們的社會中,藝術已經變成僅僅是物件,而不是同個人或生活有關的東西了。藝術成了一門專業,他們由藝術家這樣的專家做出來。但是,難道每個人的生活不能成為藝術作品嗎?為什麼一盞燈或一座房子可以成為藝術品,我們的生活卻不能成為藝術品呢?”

毛姆也曾說過:

“我認為,要把我們所生活的這個世界看成不是令人厭惡的,唯一使我們能做到這一點的就是美,而美是人們從一片混沌中創造出來的。例如,人們創作的繪畫,譜寫的樂章,寫出的作品以及他們所過的生活本身。在所有這一切中,最富有靈感的是美好的生活,這是藝術傑作。”

生命本身雖無意義,但有些事對生命有意義。生命是多麼短暫。我想讓自由和美麗把它充滿。

在這眾多的星星中,地球就是其中的一個;而人在地球上走來走去,就像小螞蟻在爬來爬去。人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在其中顯得毫無價值。

人們孜孜以求的一切實際上都是毫無意義的,或者說得更精確些:最終會變得毫無意義——吃飯對於餓的人有意義,睡覺對於困的人有意義,但對於死人來說,它們全無意義。每個人最終都會死,死就是無意義,生因此也無意義。

人為什麼要在世上匆匆忙忙地奔來跑去呢?有時我會很出世地想 (好像在天上俯瞰大地):人們在這個世界上奔忙些什麼呢?我仿佛看到,在這小小的地球之上,人海洶洶,日月匆匆,不知人們都在追求些什麼。

2、你的奮鬥只是個笑話

一個人一生的痛苦和奮鬥在宇宙的背景下只不過是個笑話而已。

有一段時間,我的情緒有週期性的起落,差不多每個月都會出現一次“生存意義”的危機。在情緒低落時,就會有萬念俱灰的感覺。人怎能永遠興致勃勃呢?一個永遠興致勃勃的人一定是個傻瓜,因為他從沒想過他為之忙祿的一切都毫無意義。

普魯斯特在《追憶似水年華》中說過:

“我只覺得人生一世,榮辱得失都清淡如水,背時遭劫亦無甚大礙,所謂人生短促,不過是一時幻覺。”

類似地,

毛姆在《人性的枷鎖》中以主角菲利浦的口吻說:

“人生沒有意義,人活著也沒什麼目的。一個人生出來還是沒有出生,活著還是死去,都無關宏旨。生命似輕塵,死去亦徒然。”

“萬事萬物猶如過眼雲煙,都會逝去,它們留下了什麼蹤跡呢?世間一切,包括人類本身,就像河中的水滴,它們緊密相聯,組成了無名的水流,湧向大海。”

他還這樣寫道:

“我早已發現,當我最嚴肅的時候,人們卻總要發笑。事實上,當我隔了一段時間重讀我自己當初用我全部感情所寫下的那些段落時,我自己竟也想笑我自己。這一定是因為真誠的感情本身就有著某種荒謬的東西。

不過為什麼這樣,我也想不出道理來,莫非是因為人本來就只不過是一個無足輕重的行星上的短暫生命,因此對於永恆的頭腦來說,一個人一生的痛苦和奮鬥只不過是個笑話而已。”

上面這些文字總是能打動我的心:“一個無足輕重的行星上的短暫生命”,“一個笑話”。

如果人沒有注意到這個殘酷的事實,他活得肯定不夠清醒,不夠明白。人生在“永恆的頭腦”看來,就是一場“當局者迷”的荒誕劇。然而,“旁觀者清”啊。人們在臺上很投入地扮演著悲歡離合的角色,悲壯激烈,他們不願相信,在“永恆的頭腦”看來,那不過是一個笑話而已,他們絕不願相信。這就是人的愚蠢之處。每個不願正視這件事的人都是在自欺欺人。

3、儘管生命本身是沒有意義的,但有些事對生命是有意義的

人活一世,都想留痕跡。有人說,人最大的目標是青史留名;有人說,即使不能流芳千古,能夠遺臭萬年也是好的。說這話的人沒有想到:在地球熱寂之後,什麼痕跡都不會留下。記得在我發表了第一篇文章時,曾在日記中寫道:我已經留下了第一個痕跡。當時的我沒有想到,這個痕跡就像沙灘上的腳印,很快就會被海浪撫平。世界上沒有一個人能夠在宇宙中留痕跡,這是毋庸置疑的。

億萬年後,沒有人會記得馬克思是什麼人,別人就更不必說了。正如哲人所說:“人生的目的是什麼?在我看來是不難解答的。人生的目的不過是死亡而已,因為在這世界裡生存的一切都是像塵土一樣地被時間的氣息漸漸吹走……就像在沙漠中腳跡一下子就會被吹沒了那樣,時間也會抹掉我們存在的痕跡,仿佛我們的腳就從來沒有踏過大地似的。”

既然如此,人活著豈不和死沒什麼區別?是這樣的。這就是我對生活最終的看法。當你把這個痛苦的事實當作不得不接受的事實接受下來之後,你就會真正地冷靜下來,內心會真正地平靜下來。你會用一種俯視的、遊戲的態度來看人生。

在想透了生活的無意義之後,就要“死馬當活馬醫”了。儘管我們知道生活最終沒有任何意義,儘管我們知道人死之後最終不會留下任何痕跡,我們還是可以在我們生存於世的這幾十年間享受生存的快樂。儘管生命本身是沒有意義的,但有些事對生命是有意義的:肉體和精神的痛苦對生命有反面的意義;而肉體與精神的快樂對生命有正面的意義。這就是我心目中舒適與幸福在人的生命中的位置。

4、生命是多麼短暫,我想讓自由和美麗把它充滿

有一段時間我開始讀“禪”,心中有極大的共鳴。禪揭示了生活的無目的,無意義;它提到要追求活生生的生命,生命的感覺。其實,生命的意義僅在於它自身,與其他一切事和人都毫不相關。參禪時,我想到,過去我常常受到世間虛名浮利的誘惑,其實是沒有參透。

然而,我又不願意在參透之後使生命的感覺變得麻木。而是循著快樂原則,讓生命感到舒適(沒有病痛,基本生理需要得到滿足)和充實(精神和肉體的enjoyment)。它包括對好的音樂、美術、戲劇、文學的享用。更重要的是把自己的生活變成一個藝術品,讓自己的生命活在快樂之中,其他的一切都不必追求和計較。美好的生活應當成為生存的目的,它才是最值得追求的。

福柯說:

“令我震驚的一個事實是,在我們的社會中,藝術已經變成僅僅是物件,而不是同個人或生活有關的東西了。藝術成了一門專業,他們由藝術家這樣的專家做出來。但是,難道每個人的生活不能成為藝術作品嗎?為什麼一盞燈或一座房子可以成為藝術品,我們的生活卻不能成為藝術品呢?”

毛姆也曾說過:

“我認為,要把我們所生活的這個世界看成不是令人厭惡的,唯一使我們能做到這一點的就是美,而美是人們從一片混沌中創造出來的。例如,人們創作的繪畫,譜寫的樂章,寫出的作品以及他們所過的生活本身。在所有這一切中,最富有靈感的是美好的生活,這是藝術傑作。”

生命本身雖無意義,但有些事對生命有意義。生命是多麼短暫。我想讓自由和美麗把它充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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