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父親在一起的時間對我而言非常重要。我兩歲的時候和母親離婚。上小學、中學我都是跟住在加拿大渥太華,離父親住的蒙特利爾有兩個半小時的車程。每兩周我就去父親那裡過一個週末,另外,每年暑假都是和他待在一起。
父親的住處沒有母親的那麼好。母親是政府的一名分析師,住在市郊一所舒適的房子裡,父親則接連搬家。錢多時租大房子,錢少時租小房子。我有一天問他:“爸爸,你想擁有一個像媽媽那樣的房子嗎?”父親讓我坐下來,很認真地說道:“物質的東西對我來說從來都不重要,
父親熱愛音樂,也熱愛運動,棒球打得非常好。從我小時候起,父親就經常教我練棒球。父親每天早上天沒亮就起床,到地鐵站去吹薩克斯,面前放著他的裝薩克斯的盒子,等人家往裡面放錢。當上班高峰期過後,他就回家帶我去公園練球。到中午我們一起去吃午餐,然後再練一個下午的球。在晚上人們下班之前,父親先送我回家,然後就匆匆趕去地鐵站吹薩克斯。
每個晚上吃過晚餐,我們就打開電視,一邊看棒球比賽一邊談論人生。
到讀高中的時候,我的棒球已經打得很好了。那個夏天,我向母親提出要求,請她允許我去跟父親住。我不想離開她,
那個高中離父親的住處有75分鐘的路程,要坐地鐵和公共汽車。父親在我起床之前就趕往地鐵站吹薩克斯風了。每天我得早點起床,在去學校前自己弄早餐吃。
有一天,我在地鐵站聽到了哀傷的薩克斯,我多年前就知道父親在地鐵站演奏,但我從來沒親眼看到過。那些曲調如泣如訴,有邁爾斯·大衛斯等人的曲子。我想,肯定是父親在演奏。我跑到月臺上,看到真的是他。
人們湧進湧出,偶爾有幾個人會停在父親身邊聽片刻,然後在他面前的盒子裡放幾枚硬幣,更多的人卻匆匆而過,像沒看見父親一樣。
那天晚上,我對父親說:“我今天上學的時候看到你在地鐵站吹薩克斯了,你為什麼只在上下班高峰期吹呢?”我想,如果父親整天在那裡吹的話,得到的錢會多一些。父親說:“因為只有這樣我才能陪你練球,我跟你說過,錢不是最重要的東西。”
當有兩個人懷著同一個夢想的時候,實現它的可能性就會變成原來的兩倍。在這一點上,我永遠無法回報父親。我所能做的只是盡可能地熱愛我的工作,為它全身心地付出,就如我父親對他的工作那樣。
我成功地進入道奇隊那天,父親肯定比我還高興。聽到這個好消息時,他正在聖羅倫斯河邊練他的第二種樂器——長笛。
《洛杉磯時報》報導了我們父子倆的故事。那以後,好像洛杉磯的人都知道我父親在蒙特利爾地鐵站吹薩克斯了。有一天,父親接到了道奇隊老闆弗朗科·麥科特的電話,請他來為球隊演奏國歌。
那天晚上,父親吹得特別好,我在球員隊伍裡看著他,無比自豪。
父親吹完,人們長時間地鼓掌。我們的對手海盜隊的隊員跑過來跟我說:“那是你父親吧?天啊,他吹得太奇妙了。”
我心裡說:“是啊,但最奇妙的是我們父子倆站在同一片綠蔭場上,分享著同一個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