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羅馬神話中,丘比特被喻為愛情的象徵。他是一個頑皮、身上長著翅膀的小神,背著一個箭袋,高興了就對著誰射出一支“愛之箭”,一旦被他的箭穿透心臟,人們就會不顧一切地傾心相愛。之後,人們常常用丘比特的頑皮任性,來解釋發生時的不規則性。
可是,心理學家的研究卻發現,丘比特並不如人們以為的那麼淘氣,他所發射的“愛之箭”也不是盲目地亂飛,而是遵循著特定的法則。根據美國心理學家莎倫·佈雷姆等人的總結,愛情的發生有如下規律:
1.接近。 生活空間鄰近的兩個人,通常更容易喜歡上對方。
2.外表的吸引力。在一個有趣的心理學實驗中,心理學家給人們出示一些陌生人的照片,然後讓他們根據自己的感受,對這些陌生人進行評價。結果發現,人們普遍對外表更具吸引力的人評價高。可見,人們更容易相信:美麗的人一定也是好的。這一偏見尤其容易發生在交往的初始階段。
3.對方喜歡自己。與某人相處中,如果感受到對方喜愛自己,被接納和欣賞的感覺便會提高自己的自尊,
4.相似。 性格上存在差異的人,相處中更容易發生誤解和爭執,長時間的衝突,會使兩個人都感到沮喪和疲憊;在和態度上有更多相似之處的人,則會因為彼此的一致而產生共鳴。這種被接納的感覺,會讓他們更加欣賞自己,於是也越來越喜歡和對方共度時光。但有一種情形下的“不相似”也可以促進對彼此的感情:一方所具有的,正好是另一方所需要的。比如,一方很有主見,而另一方很願意聽從別人的決定。
5.障礙。人們普遍都有逆反心理,
6.品質。除了上述條件,不管背景、年齡或性別的差異,人們都認為戀人最需要具備的3個重要條件是:熱情善良、性格好、接受並回應自己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