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
3年前,我和男友相識了。在這之前,他因為一些事情很失落,並表現得自暴自棄。我出於一種同情,默默地支持他、安慰他。隨後,我們便不知不覺地相戀了。
在往後的生活中,他對我很好,也很喜歡我,讓我很感動。但我家人對這段感情不看好,還極力反對,認為我們不般配。我實在不忍心讓疼我愛我的父母傷心,最後不得不和他分手了。
分手的半年裡,我一直過得很平靜。我不想再談感情,因為怕再次遭家人的反對,使自己再度受傷和浪費感情。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在一次同學的聚會中,我被以前的一個男同學吸引了。
為此,我感到很痛苦,我該怎麼辦呢?
評析:
被迫與男友分手,在女主人公的內心深處留下了深深的創傷,不僅使她沒有勇氣開始新的愛情,也使她對前男友懷有深深的愧疚。我們可以想像,當她與前男友熱戀的時候,可能從未想過彼此之間是否有哪些“不般配”的地方,
女孩子的當務之急是與父母進行深入的交流,就她的擇偶標準達成共識。只有這樣,才可使女孩子走出上一次被棒打鴛鴦的陰影,以兩代人都認可的標準選擇新的戀愛對象。
至於父母是否應該參與子女擇偶標準的制定,是需要另外討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