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現在的人越來越自我,還是趨利避害本來就是人的本能。連對愛情和婚姻的選擇和態度,也變得以自我為中心起來。比如現在流行的一句話“找個愛你的人結婚,找個你愛的人戀愛”。為什麼要找個愛的人?因為愛了,才能投入,才能體會到的美妙的苦惱愛情的酸甜苦辣。然而,愛情也讓人累,你的心情總是像一隻風箏,喜怒哀樂完全系在情人的手上。他疼你體貼你憐愛你,那便快樂得像在飛;而如果兩人拌嘴、負氣,甚至對你不理不睬,你便像一隻泄了氣的汽球,一顆心一直下墜,跌到穀底。
這樣的愛這樣的累演變成漫長一輩子的婚姻,有些人覺得太辛苦了。於是,有了“找個愛你的人結婚”的說法。因為他愛你,所以你更有安全感;因為他愛你,你便可以在生活中佔據上風;因為他愛你,而你不夠愛他,你便不會為了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與他爭吵,也不會因此動氣因此傷心,傷心的只是他。如果這樣解釋,倒覺得這樣的組合似乎更合理了,互相深愛的人是眼睛裡不揉沙子的,於是變得苛求。兩個人的生活就像火星碰地球,時不時為了些瑣碎事爭吵、傷心。而一次次傷的結果,便是愛情冷卻,愛到寒心,不能再愛。而找個愛你的人結婚則因為一隻巴掌拍不響,
可是,如果你不夠愛對方的話,會不會讓心中缺少了愛的感覺而使生活不完美呢?有個朋友對我說,她像對待親人兄長一樣對他的先生,但她同時在心中有一個暗戀的物件,她說:“他溫和、他寬容、他有才識、他淡泊……”不知道多少個好的形容詞堆在“他”身上。她說:“這樣既不會擔心把握不住而違背道德,又可以滿足對愛情的幻想。走近了挑明瞭反而不好。”在我看來,她的“他”其實只是女人關於愛情的完美夢想的載體,走近了,他便只是一個同樣有缺點的人。女人其實愛上的不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