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著就是為了改變世界,難道還有其他原因嗎?”
於是,他退學,創建自己的公司,被別人從自己的公司趕出來,回到Apple,改變世界。
現實和理想總是那麼風馬牛不相及,
我喜歡約伯斯,因為他的Apple,因為他那麼的“搖滾”:他熱衷於自己的理想,質疑著自己生存的世界。搖滾不就是愛和質疑嗎?
人的勇氣是個怪東西,不到圖窮匕見,誰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會做出什麼,重要的其實不是做出什麼驚天動地的偉業,重要的是自己的動機,那個讓你改變的最初的想法。
你想做什麼,想達到什麼目的。
心有多大,舞臺就有多大。
追逐名利沒錯,但是有了這些就真的快樂?
很多時候都是先有了自己的事情,遵循這些心中的指引,愛上它,完善它,實現它,你想要的自然都會有。
Google讓我感動,即使遭遇撤離風波,即使工作人員已經不能夠訪問中心資料庫,
找一個對手吧,很難想像漫長跑道上自己的獨行有多麼痛苦和效率低下。
更要尊重他,就像奧運時期央視的口號:對手,是實現夢想的另一隻手。草原上的羊群沒有了狼,後果是整個羊群的覆滅。
而這一切,都是你自己心裡想法的衍生物,沒有自己的夢想,便失去動力,便只能為他人喝彩,只能越來越萎靡。
如果你相信自己,就問問自己那個最初的聲音,哪怕只是記得自己兒時的幼稚?
勝利的喜悅和最終的釋放怒吼,它們在等待著你,等你在心之舞臺上的驚豔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