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的最高境界
作者:馬亞偉
最近,一位同事談起他的一個朋友,滿臉豔羨地說:“人家這幾年玩攝影,真是玩出境界了!本來是抱著隨便玩玩的心態,
在這位同事眼裡,“玩”的最高境界是玩出點名堂,輕輕鬆松名利雙收。其實,玩的最高境界是玩得開心忘我,玩得自由自在。
我們都喜歡玩,玩是一種天性,也是一種快樂的解壓方式。記得小時候,老師和家長總批評我們:“就知道玩!”玩,最能讓一個人感到愉快放鬆,也最能享受到生活的樂趣。我們小時候以為玩是貶義的,好像是在貪圖享受,放任自己。如今我們懂了,玩也是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不會玩的人就不懂生活,不懂情趣。
說到底,玩是我們每個人都離不開的遊戲。當然,像玩物喪志之類的事已經超出了遊戲的範疇,
這樣說來,用名與利的標準來衡量玩的境界實在是本末倒置。更準確地說,玩的最高境界是完全忽略功利性的東西,是純玩。我們玩攝影、玩書法、玩文字、玩音樂,因為喜歡,所以沉浸其中,樂此不疲,不要老指望自己玩的東西會帶來什麼經濟收益。
舉個例子,席慕蓉的專業是繪畫,她說:“繪畫對我而言是專業,所以會感到有來自專業上的壓力。寫詩就完全沒有壓力了,寫詩是一種享受和解放。”詩歌只是她用來玩的,她只是在享受詩歌帶來的愉悅和美妙,完全隨性,不會去想詩歌能給自己帶來什麼名和利。至於她在詩歌上取得的成績,
可是,總有那麼多人帶著功利之心看待玩。難道玩不應該僅僅是為了快樂和輕鬆嗎?名利這個衡量標準,像一把怪異的尺規,會讓人變得庸俗世故,唯利是圖。被名利綁架的人,恐怕永遠體會不到玩的真諦和樂趣。
玩,這樣一件美好的事,讓生活多了八分妙趣,九分生動,十分精彩。有的人喜歡遊山玩水,不是為了寫出奪人眼球的遊記,甚至沒有“行萬里路”的目標,什麼都不為,就是純玩。徜徉在山水之間,人就像回到了心靈的港灣,所有世俗羈絆統統拋卻,只給自己留下一片青山綠水。那種完全沉浸的感覺你體會過嗎?把酒臨風,寵辱皆忘,心像自由的鳥兒一樣飛向了高遠寧靜的天空,
美好的生活給了我們享受玩的權利,為什麼要在玩的時候想“為什麼要這麼做”、“這麼做有什麼好處”讓自己的壓力無法釋放?很多人是因為在世俗中形成了思維定式,為了功利性的東西奔波不息。有位心理學家說:“當我們正在為生活疲於奔命的時候,生活已經離我們而去。”所以,工作時,我們要努力地工作,休閒時,我們要會愉快地玩。
玩的最高境界是丟掉功利枷鎖,徹底放鬆自己,充分享受生活的美好。如果有人問你為什麼玩?你可以簡單地告訴他:就是為了玩而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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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著走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