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不起時間
忘了是哪位作家曾講過:時間是我的戀人。與時間戀愛,有愛有恨。
小時候的冬夜,晚飯前便可以把作業寫完。
我們人生的軌跡變長了,而時間卻變短了。在擁擠的城市裡,平均每天要花費將近兩個小時的時間趕路上班;在休探親家的幾天裡,按小時倒計時;在晚飯後,一部電影看過或者玩弄一陣手機,就該睡覺了。牆上的鐘錶舊了,再沒換過電池。快節奏的生活讓我們變得不再淡定。有時候,
仔細想來,誰又不曾自我暗示“度過”是“充實”的代名詞呢?當網路喧囂讓人的膽變“肥”了以後,平日裡想都不敢想的話,被丟到了一群陌生人中。這種無需擔心劈頭蓋臉的痛駡,而且還可以理直氣壯或者歇斯底里予以反擊的形式,肥了一個人的膽量,卻孤僻了一個人的真實。久而久之,這種人在網路世界裡越來越真實,而在現實社會中卻越來越虛假。一個本沒有劣根性的“良民”自然會發現自己的變化,
可是,“主要看氣質”的當下,那內涵早就被吞噬了。為了找尋本真的自我,想每天早起看看書,拉開窗簾讓清晨的陽光照進屋子,想讓時光緩緩如最初般美好。可這種刻意的堆砌,如同在下午四點鐘給晚上的時間安排好了一部電影,堆砌完了,空虛又會踏入心坎。打發時間的度過,再也不會讓人充實。
鐘錶的指針走過無數個輪回,累了會停下來歇歇,但再次啟程需要有人幫她。而人所走過的軌跡,必然是不同的。即使有人說他每天重複著三點一線,可人的心、人的容顏無時不刻在變化著。如果人累了,可以停下來歇歇。最怕的是,
之所以感覺時間變短了,是因為我們不再像小時候那樣“相信我可以在今晚做些事情”。我們看得太遠了,往往會很累;我們功利的用效率和產出來對待自己僅有的自由時間,往往一事無成,虛度光陰。
最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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