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老楊”的網路作家的一篇如何培養良好習慣改變自己的文章:改變,從一件用毅力打敗體力的事開始
我最近收到的讀者留言裡,
逃竄同學說,“很厭煩現在的這種生活,早想改變一下,只是一直行動不起來。”
硫克同學說,“終日生活在工作,遊戲,電影中,想要跳出這樣的日子,有一個夢想是如此地遙遠,不知如何去實現。”
微薄荷陽光同學說,“我也想和你一樣做一個積極向上,依賴於自己的女孩子,可是總是找不到正確的方法,不知道要從哪裡入手,每次告訴自己要努力,可是堅持不了幾天就放棄了,也找不到當初努力的原因……”
改變究竟是一件有多困難的事呢?
我用整個大學四年都在驗證著“改變”的不可實現性。回望那樣的四年,我發誓從未見過自己這般糟糕的女生。和現在的勤奮相比,那時的我過著截然不同的生活,
我經常蹺課,把寢室裡的美劇和日劇當做“我在自學啊”的安慰,靠一點小聰明用突擊複習法把期末考試蒙混過關。我做事缺乏條理,忘記去圖書館還書欠出八十五塊的罰款,永遠把作業拖到最後一秒去完成,也時常把一些事情本末倒置。我渴望舞臺卻懼怕成為焦點,
每年一次的800米體育測驗,我是唯一無法完成任務的女生,氣喘吁吁裝模作樣地跑下200米就主動投降,理直氣壯地和體育老師解釋,“我身體不好,每次跑步心臟特別難受”……我的決心深厚,毅力單薄,總是在做一些持續性很差的事,比如突發奇想去操場上走10公里,卻在第二天蜷在被子裡邊吃薯片邊看一整天電視,還要在微乎其微的效果前委屈地抱怨,“為什麼別人的改變看起來都毫不費力呢?!”
在那些最美好的日子裡,我盡情地做夢也盡情地辜負自己,我想成為期末考試中的佼佼者,卻連每個晚上兩個鐘頭的自習也不肯堅持;我想穿著禮服在舞臺的聚光燈下唱歌,卻連報名參賽的申請表也不敢填一份;我想找一份牛逼企業的實習工作來做,卻連份像樣的簡歷都沒準備過;我想成為纖細的美人,卻從來不肯做一點流汗的運動;我想成為一個作家,卻半個月也懶得動筆一次。我做了那麼多徒勞的白日夢,卻從來沒成為夢想中的那個自己——事實上,我連一丁點兒機會都沒有給自己。
畢業之後受到一次感情上的重創,猶如渾濁天空裡的一道閃電,雖然痛徹心扉,可那道強光卻把我的世界都劈亮了,讓我除了忙著痛恨渣男,也漸漸發現發現,我在自我建設上的失敗,程度比渣男的道德敗壞還要嚴重,是我先背叛了自己,他才來背叛我。我一直活在這麼多的問題裡,迫切地需要一場改變,也情願付出努力,期待自己成為好一點的人。我急功近利,恨不得在一夜之間就把所有的花毛病全部捨棄,
人們從一種墮落的生活中逃離,往往需要來自外界的強烈刺激,比如失戀,離異,親朋好友的背叛和嘲諷,如此變故常常會令人衍生仇恨,以此去支撐一場動力十足的自我變革。可是即便再強烈的仇恨,也有煙消雲散的那一天,當你的動力從熊熊大火變作奄奄一息的小火苗,就會意識到任何改變如果沒有來自於內心堅定的意願,通常都不會持久。
西方有句著名的諺語, 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可是我必須說明,在最初改變的時候,我滿腦子裡想的都是復仇的計畫,關於一段越想越氣憤的感情,我心裡分分秒秒在對自己講,“他給我多少痛苦和委屈,我就要用這些為自己贏得多少光鮮。”
那時在看的《致加西亞的信》中寫道:
“世界上再宏大的工程,也都可以分解成細小的具體事情,要想做成大事情,就必須把分解後的每一件小事情做好,所以任何事情都要從一開始做起,只有從一做起,才能做到二、做到三,才能最終成功……”
對此我十分贊同,任何一次下定決心的改變,都要從一件看起來比較難的事開始,而為了給自己的改變尋找一個突破口,我決定,早起。
我看過很多關於早起的科學報告,也瞭解一些幫助早起的健康理論,可在我看來,這純粹是一件有關毅力的事,對於一個把鬧鐘定在七點鐘而時常在八點半不得不起床的時候才一躍而起的人來說,把鬧鐘設定在六點鐘逼迫自己一定起來的感受,是頭腦中兩種聲音的激烈爭辯,一方說“太累了再睡一會,實在是爬不起來”,另一方在說,“快起來,昨晚睡前還發誓一定要六點鐘起床呢”。在你連續兩天聽從前者的聲音依舊八點半才睡眼惺忪地醒來,那我相信你一定逃不掉自尊心的責怪,一個連自己的決心都要辜負的人,就別指望有什麼成功的人生了,生命沒有那麼虛弱,不必要靠很多的睡眠來維持。而當你最終說服自己,可以每天準時早起,那麼這是一件有多麼好的事呢?在每天為自己多爭取的兩個小時內,我能夠為一整天做個詳盡的計畫,處理掉一周的全部郵件,寫一小段故事,專心讀一百頁的書,有時還能看掉一整部電影,一整個月下來,往往可以寫出幾篇文章,看完近20本書,7部電影,和遠方的朋友保持郵件聯絡,這些作為持續的積累,放在我的人生裡,就是長久的優勢。我的意見是,當你決心早起,也擁有六點鐘起床的毅力時,你一定要清楚“我為什麼要早起”,你每年比別人多出的2*365個小時的時間,不是拿來聊天玩遊戲無所事事的,這樣爭取來的時間,要做一些對未來有貢獻的事,可以在一段時間的堅持下為你的人生或事業提升一個新的高度。
也許有人會說,我不需早起,只要晚睡也可以達到一樣的效果。在我看來,早起是一件比晚睡好太多的事,暫且拋去健康層面的原因不談,能夠有毅力六點鐘從被窩中爬起來的人,一定比淩晨一點鐘才入睡的夜貓子要少得多,而如果你有幸成為早起的一員,就會發現朋友高頻率發送新鮮事到朋友圈,或者微信中此起彼伏地“約嗎,約嗎”,在早上六點到八點的那個時間段幾乎不會存在,這在很大程度上提供了高效率的工作環境,就像在上下班的交通高峰期和清冷萬分的淩晨裡開車,能夠開出的距離,是有很大差距的。當你內心充實地開始新的一天,這感覺比被八點三十分的鬧表叫醒,大罵一聲“不好又他媽地遲到了”然後迅速洗臉刷牙飛奔一般出門上班的感覺要好得多。
作為一個二十五歲的女生,我十分理解年輕人的現狀,初入社會,疲於奔命,身心勞累,恨不得把每一分鐘用來休息,哪捨得去早起,而想一想Steve Jobs曾經每天早上6點起床,奧巴馬夫人蜜雪兒堅持每天早起四五點就到健身房鍛煉,Starbucks主席Michelle Gass每天4點半便起床跑步,現任蘋果CEO Tim Cook 3:45am便會發email給同事……你覺得自己會比他們更忙碌嗎?
當我意識到我還可以為生活做出更多的改變時,我開始試著跑步,這一次不為別人,只為自己。而在開始談跑步之前,我必須感謝文學的力量。有人常常質疑讀書的意義,覺得市面上的小說都在講愛情糾葛,家庭秘密或是職場的勾心鬥角,這類閒書怎麼會對人有鼓舞意義呢?然而在跑步的最初,我接受的動力恰恰來自於一本“沒營養”的言情小說,裡面講一個職場女人的歷練,凡事對自己都有恰到好處的節制和約束,由於堅持每日5公里的慢跑,在和領導一次打球時,受到大加稱讚,促成了一樁合作的機會,她驕傲地想,十年間每天晨跑幾公里練出來的體力,一般人一時半會兒還真達不到這境界。而當我看到三十幾歲的劉瑜在書裡歡暢地寫到,“我原諒上帝讓我長到105斤……”我鬱悶地想,什麼時候上天讓我變成105斤,什麼時候我才肯不計前嫌地原諒他。
所以跑步之初,除了抱著鍛煉意志力的目的,我還希望可以塑造良好的身材。半年前我開始每天去健身房報導,最初在跑步機上快走一個鐘頭,頂多跑上200米,然後氣喘吁吁地繼續走路。那時看著身邊跑步的人,心想自己什麼時候才能像他們一樣,可以毫無間斷地跑上半個鐘頭呢?兩周後,我嘗試跑步,從200米氣喘吁吁的狀態,可以支撐到800米,並且以此為榮。四周後,我把跑步當做一種信仰,進步神速,可以持續跑1.3公里,1.6公里,六周後跑3公里,三個月後5公里,三個半月後達到6公里,而半年後的現在,我減掉5公斤的體重,身體和心理非常健康,嘗試過連續10公里的慢跑,如今保持每天7公里,每週不低於45公里的成績。我通常用毛巾擋住跑步機上的計數器,聽四分鐘一迴圈的歌曲,跟著音樂的節奏動感十足地奔跑,耳朵裡聽過十四遍同樣的聲音,腳下便會跑過7公里的距離,而當我不再把注意力放在音樂和計數器上,我開始思考生活中的各種問題。長距離的慢跑有著非常奇妙的作用,它讓生命中的其他問題都顯得簡單,你開始覺得每星期收拾一次屋子不再是負擔,你開始覺得拒絕油炸食品和葷腥沒有那麼艱難,你開始覺得工作上的不開心有了發洩的管道……生活中還有那麼多的可能,一個人能夠從二百米跑到10公里,那還有什麼難題是解決不了的呢?跑步令我的每一天都有新的收穫,改變成為一種挑戰,這是非常持久的樂趣,而我在青春裡拖欠了許久的努力,如今終於可以加倍做出償還。
在我跑步的過程中,我的精神力量大多來源於村上春樹,他是我十分敬重的一位作家,因為很少有靠腦子去生活的人,也能把身體用得如此充分。關於對他跑步的訪談,我列印了一份放在桌面上,作為永久的激勵。他堅持每週六天的跑步,每一天跑10公里,每年跑一次10公里賽、一次半程馬拉松和一次全程馬拉松,甚至在1995年參加了一次100公里的超級馬拉松,花了11小時42分跑完全程。他說,跑步讓我知道自己努力的極限在哪裡,又打趣道打算在自己墓誌銘上寫下,至少他是跑完而不是走完的。
無論把何種運動作為改變的開端,都是不錯的選擇。直到現在有人向我抱怨生活的苦悶,我還是會給出這樣的建議,“去跑步吧”。的確,跑步是無需任何成本的投資,也提供了最好的思考狀態,當你腳下保持著頻率不斷向前做著重複的動作時,你腦中的思緒也漸漸地清晰起來。這是毅力多於速度的比拼,你會在這樣的節奏裡為生活的難題一一找到解決的方案。
村上春樹在接受採訪時被問道是如何給自己鼓勁才能每天堅持出門跑步的,他這樣回答,“天氣有時會太熱,有時太冷,有時又太陰沉。但是我還是會去跑步。我知道,假如我這一天不出去跑,第二天大約也不會去了。人本性就不喜歡承受不必要的負擔,因此人的身體總會很快就對運動負荷變得不習慣,而這是絕對不行的。寫作也是一樣。我每天都寫作,這樣我的思維就不至變得不習慣思考。於是我得以一步一步抬高文字的標杆,就像跑步能讓肌肉越來越強壯。”(可參閱村上春樹的12條跑步哲學)
我想,就算村上春樹一直陪跑諾貝爾文學獎,他也早已經在讀者的心中收穫了那張獎牌。
就從今天開始吧,別再抱怨改變的艱難,從一件用毅力打敗體力的小事出發,為自己在歲月裡信守一個諾言,你會經歷枯燥而乏味的過程,可是總有一天會感謝自己的堅持,因為那時的你會發現,這世上除了自己,再沒有什麼可以打敗你。
我心裡分分秒秒在對自己講,“他給我多少痛苦和委屈,我就要用這些為自己贏得多少光鮮。”
那時在看的《致加西亞的信》中寫道:
“世界上再宏大的工程,也都可以分解成細小的具體事情,要想做成大事情,就必須把分解後的每一件小事情做好,所以任何事情都要從一開始做起,只有從一做起,才能做到二、做到三,才能最終成功……”
對此我十分贊同,任何一次下定決心的改變,都要從一件看起來比較難的事開始,而為了給自己的改變尋找一個突破口,我決定,早起。
我看過很多關於早起的科學報告,也瞭解一些幫助早起的健康理論,可在我看來,這純粹是一件有關毅力的事,對於一個把鬧鐘定在七點鐘而時常在八點半不得不起床的時候才一躍而起的人來說,把鬧鐘設定在六點鐘逼迫自己一定起來的感受,是頭腦中兩種聲音的激烈爭辯,一方說“太累了再睡一會,實在是爬不起來”,另一方在說,“快起來,昨晚睡前還發誓一定要六點鐘起床呢”。在你連續兩天聽從前者的聲音依舊八點半才睡眼惺忪地醒來,那我相信你一定逃不掉自尊心的責怪,一個連自己的決心都要辜負的人,就別指望有什麼成功的人生了,生命沒有那麼虛弱,不必要靠很多的睡眠來維持。而當你最終說服自己,可以每天準時早起,那麼這是一件有多麼好的事呢?在每天為自己多爭取的兩個小時內,我能夠為一整天做個詳盡的計畫,處理掉一周的全部郵件,寫一小段故事,專心讀一百頁的書,有時還能看掉一整部電影,一整個月下來,往往可以寫出幾篇文章,看完近20本書,7部電影,和遠方的朋友保持郵件聯絡,這些作為持續的積累,放在我的人生裡,就是長久的優勢。我的意見是,當你決心早起,也擁有六點鐘起床的毅力時,你一定要清楚“我為什麼要早起”,你每年比別人多出的2*365個小時的時間,不是拿來聊天玩遊戲無所事事的,這樣爭取來的時間,要做一些對未來有貢獻的事,可以在一段時間的堅持下為你的人生或事業提升一個新的高度。
也許有人會說,我不需早起,只要晚睡也可以達到一樣的效果。在我看來,早起是一件比晚睡好太多的事,暫且拋去健康層面的原因不談,能夠有毅力六點鐘從被窩中爬起來的人,一定比淩晨一點鐘才入睡的夜貓子要少得多,而如果你有幸成為早起的一員,就會發現朋友高頻率發送新鮮事到朋友圈,或者微信中此起彼伏地“約嗎,約嗎”,在早上六點到八點的那個時間段幾乎不會存在,這在很大程度上提供了高效率的工作環境,就像在上下班的交通高峰期和清冷萬分的淩晨裡開車,能夠開出的距離,是有很大差距的。當你內心充實地開始新的一天,這感覺比被八點三十分的鬧表叫醒,大罵一聲“不好又他媽地遲到了”然後迅速洗臉刷牙飛奔一般出門上班的感覺要好得多。
作為一個二十五歲的女生,我十分理解年輕人的現狀,初入社會,疲於奔命,身心勞累,恨不得把每一分鐘用來休息,哪捨得去早起,而想一想Steve Jobs曾經每天早上6點起床,奧巴馬夫人蜜雪兒堅持每天早起四五點就到健身房鍛煉,Starbucks主席Michelle Gass每天4點半便起床跑步,現任蘋果CEO Tim Cook 3:45am便會發email給同事……你覺得自己會比他們更忙碌嗎?
當我意識到我還可以為生活做出更多的改變時,我開始試著跑步,這一次不為別人,只為自己。而在開始談跑步之前,我必須感謝文學的力量。有人常常質疑讀書的意義,覺得市面上的小說都在講愛情糾葛,家庭秘密或是職場的勾心鬥角,這類閒書怎麼會對人有鼓舞意義呢?然而在跑步的最初,我接受的動力恰恰來自於一本“沒營養”的言情小說,裡面講一個職場女人的歷練,凡事對自己都有恰到好處的節制和約束,由於堅持每日5公里的慢跑,在和領導一次打球時,受到大加稱讚,促成了一樁合作的機會,她驕傲地想,十年間每天晨跑幾公里練出來的體力,一般人一時半會兒還真達不到這境界。而當我看到三十幾歲的劉瑜在書裡歡暢地寫到,“我原諒上帝讓我長到105斤……”我鬱悶地想,什麼時候上天讓我變成105斤,什麼時候我才肯不計前嫌地原諒他。
所以跑步之初,除了抱著鍛煉意志力的目的,我還希望可以塑造良好的身材。半年前我開始每天去健身房報導,最初在跑步機上快走一個鐘頭,頂多跑上200米,然後氣喘吁吁地繼續走路。那時看著身邊跑步的人,心想自己什麼時候才能像他們一樣,可以毫無間斷地跑上半個鐘頭呢?兩周後,我嘗試跑步,從200米氣喘吁吁的狀態,可以支撐到800米,並且以此為榮。四周後,我把跑步當做一種信仰,進步神速,可以持續跑1.3公里,1.6公里,六周後跑3公里,三個月後5公里,三個半月後達到6公里,而半年後的現在,我減掉5公斤的體重,身體和心理非常健康,嘗試過連續10公里的慢跑,如今保持每天7公里,每週不低於45公里的成績。我通常用毛巾擋住跑步機上的計數器,聽四分鐘一迴圈的歌曲,跟著音樂的節奏動感十足地奔跑,耳朵裡聽過十四遍同樣的聲音,腳下便會跑過7公里的距離,而當我不再把注意力放在音樂和計數器上,我開始思考生活中的各種問題。長距離的慢跑有著非常奇妙的作用,它讓生命中的其他問題都顯得簡單,你開始覺得每星期收拾一次屋子不再是負擔,你開始覺得拒絕油炸食品和葷腥沒有那麼艱難,你開始覺得工作上的不開心有了發洩的管道……生活中還有那麼多的可能,一個人能夠從二百米跑到10公里,那還有什麼難題是解決不了的呢?跑步令我的每一天都有新的收穫,改變成為一種挑戰,這是非常持久的樂趣,而我在青春裡拖欠了許久的努力,如今終於可以加倍做出償還。
在我跑步的過程中,我的精神力量大多來源於村上春樹,他是我十分敬重的一位作家,因為很少有靠腦子去生活的人,也能把身體用得如此充分。關於對他跑步的訪談,我列印了一份放在桌面上,作為永久的激勵。他堅持每週六天的跑步,每一天跑10公里,每年跑一次10公里賽、一次半程馬拉松和一次全程馬拉松,甚至在1995年參加了一次100公里的超級馬拉松,花了11小時42分跑完全程。他說,跑步讓我知道自己努力的極限在哪裡,又打趣道打算在自己墓誌銘上寫下,至少他是跑完而不是走完的。
無論把何種運動作為改變的開端,都是不錯的選擇。直到現在有人向我抱怨生活的苦悶,我還是會給出這樣的建議,“去跑步吧”。的確,跑步是無需任何成本的投資,也提供了最好的思考狀態,當你腳下保持著頻率不斷向前做著重複的動作時,你腦中的思緒也漸漸地清晰起來。這是毅力多於速度的比拼,你會在這樣的節奏裡為生活的難題一一找到解決的方案。
村上春樹在接受採訪時被問道是如何給自己鼓勁才能每天堅持出門跑步的,他這樣回答,“天氣有時會太熱,有時太冷,有時又太陰沉。但是我還是會去跑步。我知道,假如我這一天不出去跑,第二天大約也不會去了。人本性就不喜歡承受不必要的負擔,因此人的身體總會很快就對運動負荷變得不習慣,而這是絕對不行的。寫作也是一樣。我每天都寫作,這樣我的思維就不至變得不習慣思考。於是我得以一步一步抬高文字的標杆,就像跑步能讓肌肉越來越強壯。”(可參閱村上春樹的12條跑步哲學)
我想,就算村上春樹一直陪跑諾貝爾文學獎,他也早已經在讀者的心中收穫了那張獎牌。
就從今天開始吧,別再抱怨改變的艱難,從一件用毅力打敗體力的小事出發,為自己在歲月裡信守一個諾言,你會經歷枯燥而乏味的過程,可是總有一天會感謝自己的堅持,因為那時的你會發現,這世上除了自己,再沒有什麼可以打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