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徽因16歲時寫給徐志摩的分手信
林徽因給徐志摩寫這封分手信時,林徽因才16歲,小才女的氣息已經露出端倪。當時,她與父親林長民一起在倫敦遊歷(1920年),
《林徽因寫給徐志摩的分手信》原文:
志摩:
我走了,
原諒我的怯懦,我還是個未成熟的少女,我不敢將自己一下子投進那危險的旋渦,引起親友的誤解和指責,社會的喧囂與誹難,我還不具有抗爭這一切的勇氣和力量。我也還不能過早的失去父親的寵愛和那由學校和藝術帶給我的安寧生活。我降下了帆,拒絕大海的誘惑,逃避那浪濤的拍打……
我說過,看了太多的小說我已經不再驚異人生的遭遇。不過這是誑語,一個自大者的誑語。
我忘不了,也受不了那雙眼睛。上次您和幼儀去德國,我、爸爸、西瀅兄在送別你們時,火車啟動的那一瞬間,您和幼儀把頭伸出窗外,在您的面孔旁邊,她張著一雙哀怨、絕望、祈求和嫉意的眼睛定定地望著我。我顫抖了。那目光直透我心靈的底蘊,那裡藏著我的知曉的秘密,她全看見了。
其實,在您陪著她來向我們辭行時,聽說她要單身離你去德國,我就明白你們兩人的關係起了變故。起因是什麼我不明白,但不會和我無關。我真佩服幼儀的鎮定自若,從容裕如的風度,做到這一點不是件易事,我就永遠也做不到。她待我那麼親切,當然不是裝假的,你們走後我哭了一個通宵,
我不能等您回來後再做這個決定。那樣,也許這個決定永遠也無法做出了。我對爸爸說,我很想家,想故鄉,想馬上回國。他沒問什麼,但是我知道他一切都清楚,他瞭解我,他永遠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不能明智如哪個摔破瓦盆頭也不回的阿拉伯人,我是女人,總免不了拖泥帶水,對“過去”要投去留戀的一瞥。我留下這一封最後的紫信——紫色,這個我喜歡的哀愁、憂鬱、悲劇性的顏色,就是我們生命邂逅的象徵吧。
走了,可我又真的走了嗎?我又真的收回留在您生命裡一切嗎?又真的奉還了您留在我生命裡的一切嗎?
我們還會重逢嗎?還會繼續那殘斷的夢嗎?
我說不清。一切都交給那三個紡線的老婆子吧(注:這裡指希臘神話中的命運女神,她們的任務是紡制人間的命運之線,同時按次序剪斷生命之線),
徽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