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頁 搜索 分類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勵志一生 » 讀後感/觀後感

昆蟲記讀後感350字

昆蟲記讀後感350字(一)

看完了螢火蟲的這一章,我才知道,原來螢火蟲無法控制它的燈籠開、關。

我一直以為它是控制得了的,在夏天的夜晚,我偶然看到漫山飛舞的螢火蟲,綠色的燈光一閃一閃,數以百計的螢火蟲,帶著它們綠色的霓虹燈,在黑暗中劃下一道道光痕,打開手電筒,學著螢火蟲的光明明暗暗,引來了一隻,它飛到了我的手電筒上,接著螢火蟲的光,我看清了它。

紅色的腦袋,黑色的小眼睛,黑色的大翅收攏在背後,綠色的光透過翅膀,影出了它的輪廓。它在手電筒上爬了一會,張開翅膀飛走了,

綠光一閃一閃,很快消失了。

然後我便想,綠光是磷燃燒形成的,但蟲子身上有磷,不久被燒死了嗎?所以,螢火蟲應該是能控制這盞小燈的吧?但法布林的實驗證明:不管你是拿煙噴它,還是右手摁它,只是讓它暗淡一些,並不會影響到熄滅。

知道了螢火蟲燈光的秘密,讓我既開心又難過,開心的是知道了事實,難過的是粉碎了我的幻想。


昆蟲記讀後感350字(二)

昆蟲記是一本人人皆知的書,裡面講了許多關於小昆蟲的故事,真是引人入勝。這個寒假我讀了兩本書,其中一本就是昆蟲記。

昆蟲記是法布林寫的一本書,裡面有許多關於小昆蟲的有趣故事,讓我著迷。比如淩晨,蟬是怎樣脫殼;屎殼螂是如何滾糞球的;螞蟻是怎樣去吃蚜蟲的分泌物。

還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錯誤的,蜂抓青蟲不是當成自己的兒子養,而是為自己的後代安排食物。我以前雖看過昆蟲記,但並不認真地看這一次我用認真的態度來看這一本書,學會很多。我反復看了好幾遍,仔細品嘗書裡的樂趣,每次都會有不同的發現。

昆蟲記不僅讓我知道了,昆蟲們的生活習性。而且也讓我懂得了許多從昆蟲裡學來的人生哲理,知道了法布林的一生。我敬佩法布林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我感謝法布林讓我們看到了這麼好的一本書,因為我看到以後,終於明白了魯迅為什麼把把《昆蟲記》奉為"講昆蟲生活"的楷模。我相信每一個人只要認真讀,都能讀出不同的味道,讀出滋味。


昆蟲記讀後感350字(三)

今天,我讀了法布林所寫的一—《昆蟲記》。法布林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蟲的科學家,他用畢生的精力深入昆蟲世界,在自然環境中對昆蟲進行觀察與實驗,真實地記錄下昆蟲的本能與習性,完成了《昆蟲記》這部昆蟲學巨著,他也因此受到了世界人民的尊敬和愛戴。

他出生于農民家庭,從小生活貧困,靠自學先後取得多個學位。他前半生一貧如洗,後半生勉強溫飽,但法布林沒有向各種困難屈服,他勤于自修,精心選擇研究方向,堅持不懈地進行觀察研究昆蟲及植物,不斷獲得新成果。法布林一生最大興趣,就是在於探索生命世界的真面目,發現自然界蘊含著的科學真理。他正因為熱愛真理所以撰寫《昆蟲記》。

讀過《昆蟲記》和法布林的生平,我感受很深,《昆蟲記》不僅僅充滿著對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蘊涵著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給了我很大的啟發:在生活中和學習中,我們要學習法布林勇於探索世界、勇於追求真理的勇氣和毅力,無論做什麼事情都要像法布林那樣,要有一種嚴謹的科學精神。做任何事情都要堅持不懈,即使條件再艱苦,也要為了理想而不斷奮鬥。


昆蟲記讀後感350字(四)

在本書所收的文章裡,法布林以生動的筆觸,描寫了上面四種昆蟲的生命本能和獨特的生活習性。()他就像一位學識淵博的老師,站在一個高倍顯微鏡前面,來指導我們觀察昆蟲由生到死的全過程。我們可以從他輕鬆講述的故事裡,

體味出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這一無情的自然法則,還可以從他細緻的觀察、獨到的視角、幽默風趣的語言裡,汲取大量的生物學知識,同時領略到文學的優美。

看了《昆蟲記》後,這本書使我十分著迷,原來昆蟲世界有這麼多的奧秘,我知道了:淩晨,蟬是怎樣脫殼;屎殼螂是如何滾糞球的;螞蟻是怎樣去吃蚜蟲的分泌物。還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錯誤的,蜂抓青蟲不是當成自己的兒子養,而是為自己的後代安排食物。

法布林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讓我感受到了昆蟲與環境有很大關係,也讓我感受到了作者細微的觀察。《昆蟲記》讓我增長了眼界。我覺得《昆蟲記》是值得一閱的好書,我想無論是誰,只要認真地閱讀一下《昆蟲記》,

讀出滋味,讀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昆蟲記讀後感400字(一)

這個假期,我讀了一本書,叫《昆蟲記》。讀了這本書後,我學到了好多有關昆蟲的知識!如:蜣螂是如何把另一隻蜣螂的糞球搶走的,螳螂是怎樣產卵的等等,我都覺得非常有意思,在看這本書的時候,好像在聽故事,一點都不費力地就把知識給記住了。

我覺得這本書中講的幾個昆蟲中,最傻最笨的,就是蟬了。在蟬產卵的時候,有一種比螞蟻還要小的小蟲子,也會在那一堆裡產上它的卵,而這種小蟲子發育要比蟬快好幾個月,這種小蟲子的幼蟲便拿蟬的卵作為食物。其實當時那些小蟲子就在蟬的腳邊,蟬也看到了,如果蟬會輕輕地一腳把那些小蟲子踩扁,它的孩子也不會被這些小東西給吃掉了。另外,螳螂是最無情的,它竟會六親不認地把它的親人吞食掉了,而且它在一個地方產下卵後,便再也不回來了,也不管自己的親生子女能否健康成長!

我挺佩服法布林的,因為他不怕困難,不論是炎炎夏日,還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要捉到活著的昆蟲來觀察,法布林每次出去,都要裝兩口袋昆蟲回來,而且會加倍地保護們。

法布林這種對科學的嚮往的精神,把他引進了科學的殿堂。這一點也是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如果我們平時學習也像法布林這樣努力、堅持不懈的話,那我們的成績一定會大大地提升了,就像我做糾錯本一樣,如果我堅持的話,我的成績一定會更好的。


昆蟲記讀後感400字(二)

自從我讀過法布林寫的《昆蟲記》後,就深深地被它們震驚了。裡面寫到的昆蟲的品種很多;會做“圓球”的蜣螂“音樂天才”蟬、兇殘的黃蜂、“亮晶晶”的螢火蟲等。

我最喜歡的就是甲蟲,當我讀到“但到了相當的高度,仍然難免後退。只要稍有不慎,就會前功盡棄,不但球滾落下去,連自己也被拽下來……有時經過一二十次鍥而不捨的努力,才能獲得最後成功”的時候,我的心就像被刺了一下。一二十次,雖然不是大數目,但對於一隻背著一個沉重的大圓球,經過險陡的斜坡,攀登簡直無法上去的地方的小小的甲蟲來說,卻是多麼大的挑戰啊!有時,甚至可能將性命都搭上去。

多麼值得我學習的小甲蟲呀!想起我以前玩電腦遊戲,總是選“簡單”這一級別,跟那只小甲蟲相比,我真是無地自容了。一隻小甲蟲,都知“勤奮+努力=成功”的道理。而我們呢?五年級的學生,當老師佈置幾道難題時,同學們剛開始是蠻起勁的,沒過幾分鐘,就沒耐心了。這些題雖然有點難度,但是也不是困難到極點。況且,也總有做出來的人,為什麼別人能做出來,而我們卻做不出來呢?那是因為我們太懶惰了,沒有上進心,只會向簡單的題目挑戰,不敢向困難的題目挑戰

寫到這裡,我明白了一個深刻的道理:一個人如果只向容易攻克的題目,比自己弱小的人挑戰,那麼,也就是永遠的弱者。


昆蟲記讀後感400字(三)

寒假裡,我讀完了《昆蟲記》這本書,感觸很深。

這本書的作者通過仔細觀察,多次實驗,細緻描寫了各種昆蟲的生活習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讀者展現了一個奇妙的昆蟲世界。昆蟲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沒讀這本書之前,我不知道管蟲會穿“衣服”,不知道小蜘蛛會用絲線飛到各個地方。現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動物的思維方式比人還高,例如赤條蜂給卵留食物時,是把毛毛蟲弄得不能動,失去知覺,而不是殺死毛毛蟲,這樣,就可以給食物“免費”保鮮。又如舍腰鋒給卵捕蜘蛛時,是只捕小的,這樣每只就可以使小蟲只要一頓就可吃完,每頓就可吃到新鮮的,怎麼樣?聰明吧!

我是一個不太會觀察生活的人。老師叫我寫作文時候,我總想不到題材。不過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課的路上,我發現了一隊螞蟻正在搬食物,經過觀察我發現,螞蟻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塊,然後頂在頭上,搬回窩裡,然後原路回,再搬。這次我雖然仔細觀察了,但這是對我感興趣的事。現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對我們感興趣的事仔細觀察,應該對周圍的所有的事仔細觀察,才能做到無處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蟲也蘊含著大學問呢!

通過讀((昆蟲記))這本書,我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平時要仔細觀察周圍的一切,才能知道許多事情。


昆蟲記讀後感400字(四)

我一直以為小小的昆蟲是令人討厭的,它們又醜又髒,又那麼小。()直到我看完了《昆蟲記》才發現:我以前錯看它們了。

小小的昆蟲竟然有一百萬種!可比我們人類多太多種了!我一直都希望可以想鳥兒一樣飛翔,可沒想到一些蝴蝶幾千米;我們人類從猿到類人猿再到人經過了艱苦的進化,龐大的恐龍滅絕了,可那令人討厭的蟑螂卻經歷幾百萬年都沒有改變,並且隨處可見,他們適應環境的能力超強,也許他們覺得我們這些後來出現的人是專門給它們提供食物的住所吧!真是太超出我的想像。

每天都可以看到成群結隊的螞蟻在院子裡活動,它們是世界上最厲害的舉重冠軍,能舉起比自己重20——50倍的物體,我們的舉重冠軍能舉起2倍就不錯了,可螞蟻個個都是舉重冠軍呀!太牛了!更想不到的是螞蟻那小小的腦袋,它的運轉速度居然和一台高性能電腦一樣快,我們的電腦那可是人類的文明五千年的產物呀!人家可以天生的,難怪沒有語言、電話、手機宏大的蟻群仍然秩序井然,紀律嚴格,不得不佩服。

衣魚不是魚,而是常常出沒於廚房和衛生間這些溫暖而潮濕的地方的昆蟲吃麵粉、剩飯、脫水等,它們不吃東西也能輕鬆地活上幾個月。

小小的昆蟲各有所長,真厲害!

《哈利波特與魔法石》讀後感

每天,我都徜徉於書海之中,常常會有一兩本書令我愛不釋手。但是一直沒有遇到一本真正讓我心動。當把哈利。波特的第一部“魔法石”翻完後,我被這本書深深地震撼了。

哈利。波特是一個不平凡的小孩。他的頭上有一道閃電狀的傷疤,這是他一生的標誌,也是母愛的標誌。在一個漆黑的夜晚,伏地魔闖入了波特家,殺害了波特的父母。當伏地魔打算把魔掌伸向哈利時,母親用最後的魔法把他的死亡換成了那道傷疤。於是故事開始了:一個深夜,霍格華茲魔法學院的院長鄧布利多把哈利送到了姨夫家。在那裡,哈利飽受痛苦,每天只能待在碗櫃裡,表格達力總是倚仗大個頭欺負她。就這樣,哈利度過了痛苦難熬的十一年。終於,在他十一歲的生日時,海格給他送來了魔法學院的邀請函。於是,他踏上了去魔法學院的路。在魔法學院,他結識了兩個好朋友:一個是優等生赫敏,另一個是聰明的羅恩。可是在學期快結束時,這個“鐵三角”卻發現了一個天大的秘密:傳說中有一塊魔法石,它可以點石成金,甚至讓人復活。學校中有人要使伏地魔復活。於是他們開始了冒險。在重重考驗中,羅恩倒下了,赫敏被傳送回去了。哈利一個人面對自己的仇人伏地魔。最終,哈利通過智慧和魔法打敗了他。

這本書告訴了我一個道理:要有團隊精神。如果沒有羅恩和赫敏的幫助,哈利不會闖到最後一關;如果沒有斯內普念的反咒,哈利肯定會被伏地魔摔死。“獨木不成林”一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團隊的力量是無限的!

《哈利波特與魔法石》讀後感

我看了一本很好看的書,書名是《哈利波特與魔法石》。

描述一個小男孩巫師的故事。他有兩個父親。親生父親是個善良的巫師,在同壞人的較量中被對方殺害了。後來他被轉移到麻瓜家庭,麻瓜這個詞在巫師學中,就是不相信魔法的人。在家裡,這些人很粗暴,不讓他學會魔法,還把他關在家裡,不讓他去魔法學校。

哈哈,萬一你用魔杖把門點開的話,那個學校會開除你的,你沒有辦法去啦。然後,有人開著一輛會飛的汽車,把他從窗口帶走了,關於魔法的東西也被搬走了。

還描述了,聽說有一個人要偷魔法石,所以,他們夏天來到那個儲藏魔法石的房間,打開門,走了進去。他們走過了很多的巫師防禦魔咒,魔咒房有會動的棋子,還有氣瓶藥水,有黑色火焰、紫色火焰,教你怎麼喝它,就能穿越哪個火焰,後來,他最終有沒有得到魔法石呢?沒有,想要偷走魔法石的人究竟是誰呢?哈利波特想了想啊,終於要去了,他走過了,黑色火焰,哦,裡面的是,哎呦,這個年輕的男巫師可不敢停,這個傢伙是,塗嗯尼莫,哦,是兩頭人,哦,真是個怪人啊。

最終,哈利波特和福地膜,雙方是誰到魔法石呢,哈利波特最終暈了過去,等他睜開眼的時候,巫師學校校長告訴他,魔法石已經不存在了,因為魔法石這傢伙是不存在的,我的意思是說,哈利波特他直接暈倒,然後做的一個夢而已。

有一個壞蛋傢伙,把哈利波特用的記憶球,扔到了樹上,他和他玩起了遊戲,他登上了飛天掃帚,玻璃球急速下降,哈利波特抓住了它,那個鄧布利多教授,說他這樣子,可以玩虧比起球賽,他要抓金色飛賊,非得像閃電一樣快,“嗖”會劃出一道金色光輪,就能看見他。

耶誕節前期,鄧布利多教授送給哈利波特一件隱形衣,馬克教授送給他,一把掃帚,名字叫光能兩千。

哈利波特進入二年級新生,他的課程表也變了,上午是,一節草藥課,告訴他們奇異的植物,做成草藥,使人被咒語彌漫的時候解咒;哭聲使人喪命,這是因為他的聲音非常大,能把人耳朵刺痛,能讓人永遠暈過去的,一種草藥。下午上,黑魔法防禦術的課。

我認為哈利波特是個非常勇敢的小男孩,如果我是哈利波特,我有非常勇敢,看看哈利波特條文上的那道傷疤,說不定還能再逃脫一次呢,愛是永遠不會被邪惡抵擋的,愛會永遠留在我身上,哈利波特看到伏地魔的手,他的手就會出水泡,是他爸爸以前晚上出去偷好吃的東西用的。

他可以到處亂逛,可以避開伏地魔的人,鄧布利多教授不穿隱形衣也能隱形。

用魔法幫別人修東西,床塌了,水龍頭掉了,門壞了,鑰匙忘在家裡,門也鎖了,我可以用魔杖變成解鎖咒,把鎖解了,有個人傷害一個非常小的男孩,我可以用粘腿咒,把他的腿粘起來。

幫助現實中的媽媽,媽媽不動手,我就可以變出好吃的來,媽媽不買東西,我就能變出好東西來,以後,我新娘不用買房子,我就變出一棟房子,把魔力施在我身上,把我變成會飛的鳥。

地震了,我把他修好,鐵路修好,禾苗變回來。

它的孩子也不會被這些小東西給吃掉了。另外,螳螂是最無情的,它竟會六親不認地把它的親人吞食掉了,而且它在一個地方產下卵後,便再也不回來了,也不管自己的親生子女能否健康成長!

我挺佩服法布林的,因為他不怕困難,不論是炎炎夏日,還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要捉到活著的昆蟲來觀察,法布林每次出去,都要裝兩口袋昆蟲回來,而且會加倍地保護們。

法布林這種對科學的嚮往的精神,把他引進了科學的殿堂。這一點也是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如果我們平時學習也像法布林這樣努力、堅持不懈的話,那我們的成績一定會大大地提升了,就像我做糾錯本一樣,如果我堅持的話,我的成績一定會更好的。


昆蟲記讀後感400字(二)

自從我讀過法布林寫的《昆蟲記》後,就深深地被它們震驚了。裡面寫到的昆蟲的品種很多;會做“圓球”的蜣螂“音樂天才”蟬、兇殘的黃蜂、“亮晶晶”的螢火蟲等。

我最喜歡的就是甲蟲,當我讀到“但到了相當的高度,仍然難免後退。只要稍有不慎,就會前功盡棄,不但球滾落下去,連自己也被拽下來……有時經過一二十次鍥而不捨的努力,才能獲得最後成功”的時候,我的心就像被刺了一下。一二十次,雖然不是大數目,但對於一隻背著一個沉重的大圓球,經過險陡的斜坡,攀登簡直無法上去的地方的小小的甲蟲來說,卻是多麼大的挑戰啊!有時,甚至可能將性命都搭上去。

多麼值得我學習的小甲蟲呀!想起我以前玩電腦遊戲,總是選“簡單”這一級別,跟那只小甲蟲相比,我真是無地自容了。一隻小甲蟲,都知“勤奮+努力=成功”的道理。而我們呢?五年級的學生,當老師佈置幾道難題時,同學們剛開始是蠻起勁的,沒過幾分鐘,就沒耐心了。這些題雖然有點難度,但是也不是困難到極點。況且,也總有做出來的人,為什麼別人能做出來,而我們卻做不出來呢?那是因為我們太懶惰了,沒有上進心,只會向簡單的題目挑戰,不敢向困難的題目挑戰

寫到這裡,我明白了一個深刻的道理:一個人如果只向容易攻克的題目,比自己弱小的人挑戰,那麼,也就是永遠的弱者。


昆蟲記讀後感400字(三)

寒假裡,我讀完了《昆蟲記》這本書,感觸很深。

這本書的作者通過仔細觀察,多次實驗,細緻描寫了各種昆蟲的生活習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讀者展現了一個奇妙的昆蟲世界。昆蟲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沒讀這本書之前,我不知道管蟲會穿“衣服”,不知道小蜘蛛會用絲線飛到各個地方。現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動物的思維方式比人還高,例如赤條蜂給卵留食物時,是把毛毛蟲弄得不能動,失去知覺,而不是殺死毛毛蟲,這樣,就可以給食物“免費”保鮮。又如舍腰鋒給卵捕蜘蛛時,是只捕小的,這樣每只就可以使小蟲只要一頓就可吃完,每頓就可吃到新鮮的,怎麼樣?聰明吧!

我是一個不太會觀察生活的人。老師叫我寫作文時候,我總想不到題材。不過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課的路上,我發現了一隊螞蟻正在搬食物,經過觀察我發現,螞蟻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塊,然後頂在頭上,搬回窩裡,然後原路回,再搬。這次我雖然仔細觀察了,但這是對我感興趣的事。現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對我們感興趣的事仔細觀察,應該對周圍的所有的事仔細觀察,才能做到無處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蟲也蘊含著大學問呢!

通過讀((昆蟲記))這本書,我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平時要仔細觀察周圍的一切,才能知道許多事情。


昆蟲記讀後感400字(四)

我一直以為小小的昆蟲是令人討厭的,它們又醜又髒,又那麼小。()直到我看完了《昆蟲記》才發現:我以前錯看它們了。

小小的昆蟲竟然有一百萬種!可比我們人類多太多種了!我一直都希望可以想鳥兒一樣飛翔,可沒想到一些蝴蝶幾千米;我們人類從猿到類人猿再到人經過了艱苦的進化,龐大的恐龍滅絕了,可那令人討厭的蟑螂卻經歷幾百萬年都沒有改變,並且隨處可見,他們適應環境的能力超強,也許他們覺得我們這些後來出現的人是專門給它們提供食物的住所吧!真是太超出我的想像。

每天都可以看到成群結隊的螞蟻在院子裡活動,它們是世界上最厲害的舉重冠軍,能舉起比自己重20——50倍的物體,我們的舉重冠軍能舉起2倍就不錯了,可螞蟻個個都是舉重冠軍呀!太牛了!更想不到的是螞蟻那小小的腦袋,它的運轉速度居然和一台高性能電腦一樣快,我們的電腦那可是人類的文明五千年的產物呀!人家可以天生的,難怪沒有語言、電話、手機宏大的蟻群仍然秩序井然,紀律嚴格,不得不佩服。

衣魚不是魚,而是常常出沒於廚房和衛生間這些溫暖而潮濕的地方的昆蟲吃麵粉、剩飯、脫水等,它們不吃東西也能輕鬆地活上幾個月。

小小的昆蟲各有所長,真厲害!

《哈利波特與魔法石》讀後感

每天,我都徜徉於書海之中,常常會有一兩本書令我愛不釋手。但是一直沒有遇到一本真正讓我心動。當把哈利。波特的第一部“魔法石”翻完後,我被這本書深深地震撼了。

哈利。波特是一個不平凡的小孩。他的頭上有一道閃電狀的傷疤,這是他一生的標誌,也是母愛的標誌。在一個漆黑的夜晚,伏地魔闖入了波特家,殺害了波特的父母。當伏地魔打算把魔掌伸向哈利時,母親用最後的魔法把他的死亡換成了那道傷疤。於是故事開始了:一個深夜,霍格華茲魔法學院的院長鄧布利多把哈利送到了姨夫家。在那裡,哈利飽受痛苦,每天只能待在碗櫃裡,表格達力總是倚仗大個頭欺負她。就這樣,哈利度過了痛苦難熬的十一年。終於,在他十一歲的生日時,海格給他送來了魔法學院的邀請函。於是,他踏上了去魔法學院的路。在魔法學院,他結識了兩個好朋友:一個是優等生赫敏,另一個是聰明的羅恩。可是在學期快結束時,這個“鐵三角”卻發現了一個天大的秘密:傳說中有一塊魔法石,它可以點石成金,甚至讓人復活。學校中有人要使伏地魔復活。於是他們開始了冒險。在重重考驗中,羅恩倒下了,赫敏被傳送回去了。哈利一個人面對自己的仇人伏地魔。最終,哈利通過智慧和魔法打敗了他。

這本書告訴了我一個道理:要有團隊精神。如果沒有羅恩和赫敏的幫助,哈利不會闖到最後一關;如果沒有斯內普念的反咒,哈利肯定會被伏地魔摔死。“獨木不成林”一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團隊的力量是無限的!

《哈利波特與魔法石》讀後感

我看了一本很好看的書,書名是《哈利波特與魔法石》。

描述一個小男孩巫師的故事。他有兩個父親。親生父親是個善良的巫師,在同壞人的較量中被對方殺害了。後來他被轉移到麻瓜家庭,麻瓜這個詞在巫師學中,就是不相信魔法的人。在家裡,這些人很粗暴,不讓他學會魔法,還把他關在家裡,不讓他去魔法學校。

哈哈,萬一你用魔杖把門點開的話,那個學校會開除你的,你沒有辦法去啦。然後,有人開著一輛會飛的汽車,把他從窗口帶走了,關於魔法的東西也被搬走了。

還描述了,聽說有一個人要偷魔法石,所以,他們夏天來到那個儲藏魔法石的房間,打開門,走了進去。他們走過了很多的巫師防禦魔咒,魔咒房有會動的棋子,還有氣瓶藥水,有黑色火焰、紫色火焰,教你怎麼喝它,就能穿越哪個火焰,後來,他最終有沒有得到魔法石呢?沒有,想要偷走魔法石的人究竟是誰呢?哈利波特想了想啊,終於要去了,他走過了,黑色火焰,哦,裡面的是,哎呦,這個年輕的男巫師可不敢停,這個傢伙是,塗嗯尼莫,哦,是兩頭人,哦,真是個怪人啊。

最終,哈利波特和福地膜,雙方是誰到魔法石呢,哈利波特最終暈了過去,等他睜開眼的時候,巫師學校校長告訴他,魔法石已經不存在了,因為魔法石這傢伙是不存在的,我的意思是說,哈利波特他直接暈倒,然後做的一個夢而已。

有一個壞蛋傢伙,把哈利波特用的記憶球,扔到了樹上,他和他玩起了遊戲,他登上了飛天掃帚,玻璃球急速下降,哈利波特抓住了它,那個鄧布利多教授,說他這樣子,可以玩虧比起球賽,他要抓金色飛賊,非得像閃電一樣快,“嗖”會劃出一道金色光輪,就能看見他。

耶誕節前期,鄧布利多教授送給哈利波特一件隱形衣,馬克教授送給他,一把掃帚,名字叫光能兩千。

哈利波特進入二年級新生,他的課程表也變了,上午是,一節草藥課,告訴他們奇異的植物,做成草藥,使人被咒語彌漫的時候解咒;哭聲使人喪命,這是因為他的聲音非常大,能把人耳朵刺痛,能讓人永遠暈過去的,一種草藥。下午上,黑魔法防禦術的課。

我認為哈利波特是個非常勇敢的小男孩,如果我是哈利波特,我有非常勇敢,看看哈利波特條文上的那道傷疤,說不定還能再逃脫一次呢,愛是永遠不會被邪惡抵擋的,愛會永遠留在我身上,哈利波特看到伏地魔的手,他的手就會出水泡,是他爸爸以前晚上出去偷好吃的東西用的。

他可以到處亂逛,可以避開伏地魔的人,鄧布利多教授不穿隱形衣也能隱形。

用魔法幫別人修東西,床塌了,水龍頭掉了,門壞了,鑰匙忘在家裡,門也鎖了,我可以用魔杖變成解鎖咒,把鎖解了,有個人傷害一個非常小的男孩,我可以用粘腿咒,把他的腿粘起來。

幫助現實中的媽媽,媽媽不動手,我就可以變出好吃的來,媽媽不買東西,我就能變出好東西來,以後,我新娘不用買房子,我就變出一棟房子,把魔力施在我身上,把我變成會飛的鳥。

地震了,我把他修好,鐵路修好,禾苗變回來。

下一頁
推薦給朋友吧!
搜索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