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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小王子同居


睜開眼睛的時候,我看見窗臺上的一朵花兒開了,是種莫名的野花,大約是落進花盆裡的,在還有些微寒的天氣裡竟開得那麼驕傲。

我爬起來,又是一場宿醉,頭痛欲裂。

日曆上明明寫著,3月17日。林離開我已經整整一年了。365天,一個奇妙的迴圈,他如同蒸發了一般,帶著與我同居的女友消失了。

我獨居了整整一年。

不過,今天不一樣了,因為一個星期前,我丟了工作,不得不考慮現實問題,那麼高昂的房費,我需要有個人與我分攤,所以,已經在網上誠征合租者——居然真有人來。

打過電話,是個溫柔的男聲,沒有什麼要求,

與其他人不同,他們大多問,“多少錢啊?”“地段如何?”而他只是說:“我想我的房間應該有點陽光。”我立刻生出好感,說:“朝南的房間,陽光可以釀酒。”帶著點玩笑的口吻,他的聲音笑笑的,“好啊。”

我把清湯掛麵一樣的長髮束起,套了件黑色樽領毛衣,墨綠色肥大的運動褲。這樣看起來好象大學裡的女生,鏡子裡的那張臉卻有一點疲憊,這一年,喝酒抽煙,已經透支了太多青春,頹廢的獨居讓我失去了疼愛自己的能力。

倒一杯純淨水,我開始想念一種真正乾淨的生活。

敲門聲起,我匆忙跑去開門。

一個清秀的男孩子,戴漁夫帽,帽下的眼睛純淨而明亮,穿黑色運動衫,黑色仔褲,大大的包。我一愣,他先笑了,“你就是柚柚?”“你,怎麼把東西都帶來了?”我詫異著,

“恩,我想,反正我肯定會喜歡住在這裡的。”“為什麼?”“因為——”他又笑了一下,“你難道不讓我進去嗎?”

我才發現自己一直很警惕地把他攔在門口。唉,不過是一個小男孩嘛,我幹嗎那麼緊張?

請他進門,他好象很熟悉這裡似的低頭換鞋。然後,隨我走進屬於他的那間房子。那個早晨,真的有很好的陽光透過玻璃窗照在屋子裡,太陽裡有暖暖的香味,我已經很久沒有感受到這樣生活的味道了。

我用眼角瞥見他的微笑,我猜想他真的喜歡這裡,因為他放下包,住了下來。

於是,他正式成為我的同居夥伴。他叫木,林的一半。
失業的那段時間,我開始跑人才市場,天天去不同的單位面試。我已經27歲了,所有的面試人員都用很複雜的眼光看著我,

好象我是個即將下蛋的母雞,那意味著他們將白白養我幾個月。這樣的日子過得很艱難,因為每一天,都要在陌生的眼光打量下進出,後來,我想我該放棄了。

天天在家,寫一些無關風月的童話,絕口不提生活裡的粗糙疼痛。不是我不懂,只是生活在麻木中的人太多,唯有童話,是精緻的玻璃瓶兒,擯棄一切風霜,保存理想和勇氣。

而木似乎過得很快樂,每天嘴裡都輕輕哼著歌兒,挎著大大的攝影包出去工作。

剛畢業的孩子,做什麼都有幹勁兒,我有點羡慕他,但是我不說。

我們不太說話,見面的時候低頭打個招呼,這樣很好,君子之交,不會留下什麼後遺症,而且,這樣的小男生,對我沒有任何殺傷力。

唯一不同的是,

很深很深的夜,走出房間,必有一盞燈亮在隔壁的房內,溫暖的橘紅色透過窗,灑在客廳走廊。

生日的那一天,我在菜場買了很多的菜,以前林在的時候很喜歡吃我煮的菜,媽媽很早以前就告訴我,要拴住一個男人哪,最重要的是綁住他的胃。可是,男人的胃是跟著心走的,心飛走了,胃就算再戀戀不捨也會頭也不回的跟著走。

這一年,我都沒怎麼燒過菜。我怕油煙薰著眼睛,我怕辣椒煎出眼淚,我怕一切刺激。

推開門,木在家,CD機裡放著鋼琴曲。

偶爾,他心情好的時候,會把音樂開得大大的,和我一起分享,儘管我們都不太說話。他坐在客廳的沙發裡翻看雜誌,裡面有我寫的文章,我走過去,“今天晚上一起吃飯吧,反正我買了很多菜。

”他抬起頭,眼睛清澈見底,“我幫你。”

廚房很大,鋼琴聲音從客廳裡傳過來,帶著某種迴響,悠遠而綿長。

第一次看他切菜,手法熟練,我笑,“喲,練家子呀?”他切的洋蔥可以清晰看到透明的脈絡,而他的眼睛卻不會因此而留下眼淚,我好奇地問他,“你為什麼可以不流淚?”“因為我的眼睛只看見美麗的東西啊。”他說的時候,眼睛依然是笑笑的。我站在他身邊,如此近的看他,睫毛很長很長,不知道為什麼,我會想起小王子,那有著一頭金黃色麥田顏色的天真孩童。

土豆去皮,切丁,然後在鍋裡煮至糜爛,撈起。油鍋裡將肉末炸出金黃色,將土豆泥倒入,不停翻絞,直到香氣溢出,最後撒上蔥花兒,美不勝收。

這是我對自己的最大犒賞。

今天,總算有了分享的物件。

一個多小時,我們折騰出一桌大餐。

小王子眯著眼睛嗅著香氣,然後搓著手說,“總不能浪費了這麼好的氣氛,我去買紅酒!”然後,風一樣卷了出去。

28歲的生日那天,24歲的小王子陪我共進晚餐,我們cheers,然後微笑著說了很多笑話。鋼琴聲若有若無,沒有燭光也無所謂,而溫暖是從彼此的心裡散發出來的,“柚柚,有時候我覺得生活很好,象這樣吃一頓飯,好象就是幸福的全部定義了。”“柚柚,看你的童話,覺得那是你的一個夢想。你的眼神有時候很悲傷,和夢想不一樣。”

我微笑著看他,喝越來越多的紅酒,說越來越多的話。

我想,他可能丟失的他的玫瑰,然後,在寂寞的時候遇到了一隻狐狸。可是,這只狐狸偏偏是一直不肯被人馴養的狐狸,因為她太悲傷,悲傷到失去了愛的能力,只好驕傲地抬起頭顱,對這有著金黃色麥田顏色的小王子視而不見。

他突然說,“柚柚,不如,我給你拍照片吧。”我想我的臉頰已經緋紅一片,被酒灼熱著,就輕輕點了一下頭。

在他按下快門的瞬間,我也在心裡按下快門,我的小王子,我把他留在了心裡,那裡柔軟寧靜,會有太陽照射進來,說不定會開出美麗的玫瑰。

然後,他把照相機放在桌面上,坐到了我的身邊,我們對著那個黑色的小盒子,很天真地笑了起來。

他還想拍,我攔住他。“很多美麗的東西一旦氾濫,就不會被珍惜。我們今天很快樂,對嗎?”他的眼睛直射進我的內心,紅酒的醇香,溫熱的氣息,我看著那一雙眼睛,裡面有潮氣在蔓延,我的心一緊,低頭不敢看過去。

“你見過真正被馴養的狐狸嗎?”我突然問。

他把胳膊撐在桌子上,很認真地想我的問題,然後告訴我,“不,我想,狐狸是不會被馴養的。狐狸的眼睛很奇怪,它們好象只愛它們自己,怎麼會被人馴養呢?”

我看著他喃喃地說,很想告訴他,其實狐狸是會被馴養的,只是它明白小王子的歸宿是一朵年輕美麗的玫瑰,開在未來的盛夏,枝葉繁密。

我想我們說了很多與童話有關的話題,而這個夜晚也因此而變得晶瑩剔透。

木開始變得忙碌,我常常幾天見不到他。

而我,其實也厭倦了這樣生活在童話裡的生活。我需要一些空氣和水,需要風沙和疼痛,需要活色生香,需要一切生活的真實,我決定尋找一個新的工作,真正屬於我的。

恰好,一家雜誌社需要編輯,唯一的條件是,去他們的那座城市。

我在考慮,是否離開。

“柚柚,來看我拍的照片。”傍晚,他敲開我的房門。我們看幻燈片,光影世界裡飛沙走石,豔紅蔥綠,記載著這個城市裡的浮光掠影。恍惚之間,一張熟悉笑顏掠過,“哎,停一下,”我說,“退回去。”

是我,手拿酒杯,黑色長髮中分,兩頰緋紅,竟似少女模樣。如果青春亦可以如此倒退,我該是誰命中的那朵玫瑰?

“你看,”我的手指慢慢拂過幻燈片中的自己,再指眼角若有若無的皺紋,“24歲,你知道我24歲的時候在做什麼嗎?在談一場驚心動魄的戀愛,離開我的家,從北方飛到這座城市來,因為他在這裡……”

他的眼神專注,他想聽。我卻及時刹車,愛情的本來面目或許並不猙獰,但為何講出來,總是透著某種血腥呢?這個男孩子,有嬰兒一般純真的雙眼,他的生活才剛剛展開,他的生命新鮮芬芳,我甚至感覺到他的氣息,致命的美。

次日,我離開這座城市,告別了我的小王子。在三萬英尺的高空中,我想起他柔軟的頭髮和純淨的眼睛,還是會心痛,手中緊緊捏著一張照片,是我28歲那天晚上他送我的最好禮物,我們的微笑彼此溫暖,長存於記憶。


因為她太悲傷,悲傷到失去了愛的能力,只好驕傲地抬起頭顱,對這有著金黃色麥田顏色的小王子視而不見。

他突然說,“柚柚,不如,我給你拍照片吧。”我想我的臉頰已經緋紅一片,被酒灼熱著,就輕輕點了一下頭。

在他按下快門的瞬間,我也在心裡按下快門,我的小王子,我把他留在了心裡,那裡柔軟寧靜,會有太陽照射進來,說不定會開出美麗的玫瑰。

然後,他把照相機放在桌面上,坐到了我的身邊,我們對著那個黑色的小盒子,很天真地笑了起來。

他還想拍,我攔住他。“很多美麗的東西一旦氾濫,就不會被珍惜。我們今天很快樂,對嗎?”他的眼睛直射進我的內心,紅酒的醇香,溫熱的氣息,我看著那一雙眼睛,裡面有潮氣在蔓延,我的心一緊,低頭不敢看過去。

“你見過真正被馴養的狐狸嗎?”我突然問。

他把胳膊撐在桌子上,很認真地想我的問題,然後告訴我,“不,我想,狐狸是不會被馴養的。狐狸的眼睛很奇怪,它們好象只愛它們自己,怎麼會被人馴養呢?”

我看著他喃喃地說,很想告訴他,其實狐狸是會被馴養的,只是它明白小王子的歸宿是一朵年輕美麗的玫瑰,開在未來的盛夏,枝葉繁密。

我想我們說了很多與童話有關的話題,而這個夜晚也因此而變得晶瑩剔透。

木開始變得忙碌,我常常幾天見不到他。

而我,其實也厭倦了這樣生活在童話裡的生活。我需要一些空氣和水,需要風沙和疼痛,需要活色生香,需要一切生活的真實,我決定尋找一個新的工作,真正屬於我的。

恰好,一家雜誌社需要編輯,唯一的條件是,去他們的那座城市。

我在考慮,是否離開。

“柚柚,來看我拍的照片。”傍晚,他敲開我的房門。我們看幻燈片,光影世界裡飛沙走石,豔紅蔥綠,記載著這個城市裡的浮光掠影。恍惚之間,一張熟悉笑顏掠過,“哎,停一下,”我說,“退回去。”

是我,手拿酒杯,黑色長髮中分,兩頰緋紅,竟似少女模樣。如果青春亦可以如此倒退,我該是誰命中的那朵玫瑰?

“你看,”我的手指慢慢拂過幻燈片中的自己,再指眼角若有若無的皺紋,“24歲,你知道我24歲的時候在做什麼嗎?在談一場驚心動魄的戀愛,離開我的家,從北方飛到這座城市來,因為他在這裡……”

他的眼神專注,他想聽。我卻及時刹車,愛情的本來面目或許並不猙獰,但為何講出來,總是透著某種血腥呢?這個男孩子,有嬰兒一般純真的雙眼,他的生活才剛剛展開,他的生命新鮮芬芳,我甚至感覺到他的氣息,致命的美。

次日,我離開這座城市,告別了我的小王子。在三萬英尺的高空中,我想起他柔軟的頭髮和純淨的眼睛,還是會心痛,手中緊緊捏著一張照片,是我28歲那天晚上他送我的最好禮物,我們的微笑彼此溫暖,長存於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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