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作家、電視主持人梁文道關於人與人相處交往的一篇感悟文章:人人都在說話,卻聽不見別人的聲音 很多人以為一個電臺或電視的清談節目要做得好,
主持人的口才是最重要的。但就我個人的觀察和體會,原來這個世界上大部分成功的清談節目靠的是參與者的“耳才”,而非口才。也就是說,懂得聽有時要比懂得說更要緊。因為談話不是獨白,你說的任何一段話都不可避免地坐落在對話者的言詞之中,它構成了你的背景,發展了你的言論。假如你只是抱著滿腹的宏論,卻完全聽不到別人在講什麼,就算你說得再有道理,也難免予人一種格格不入的錯亂感。 更重要的是我們也許有錯,也許需要檢視自己的信念,除非我們堅持自以為是的正確要比共認的真理還偉大,否則帶著耳朵去參與對話就是一次檢驗自我的好機會了。詮譯學宗師伽達默爾在他的經典《真理與方法》裡如是說:“……必須從一開始就對文本的異己性保持敏感。
但這種敏感既不涉及所謂的中立,也不意味泯除自我,而是為自己的先存之見與固有理解容讓出一塊空地。對自己偏見的覺察是件重要的事,因為這樣,文本才能呈現出它所有的他性,以及它那相對于讀者固有理解的真理”。解讀文本固如是,與他人對話恐怕更當如是。 因為在央視上講清史而聞名的閻崇年先生曾被人摑了兩巴掌。那是一場作品簽售會,一位年輕男子排隊走向正在為讀者簽名的閻先生,然後發難出手。據目擊者說,當時還有人在現場大叫漢奸,看來是針對閻先生種種為滿清辯護的言論。那位年輕人的朋友後來解釋他揍人的理由是因為他沒有和閻崇年平等辯論的機會。
我不想參與評價清廷的史學爭論,也暫且不談這件事情的後續處理對不對(那位青年後來遭到當局重罰),我甚至很能體會那種由於欠缺交流機會而生起的沮喪與憤恨。可是我很好奇出手打人與言談對話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假如我說了一番駁斥對手的話,而對方不能完滿回應甚至不理睬我,於是我動手給他一巴掌,這是否表示我這一巴掌其實是我所有想法的延續和表達?一個耳光又是不是一段話的代替呢?如果打人也是一種辯論的方法,我是否也該預期對方將以拳腳回報?因為對話和辯論總是有來有往的。 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閻教授總不願正面回應那些青年的理由(是沒有時間,
還是他的回應被人覺得不夠正面?)。我只知道這是一個急躁而喧囂的時代,我們就像住在一個鬧騰騰的房子裡,每一個人都放大了喉嚨喊叫。為了讓他們聽到我說的話,我只好比他們還大聲。於是沒有任何一個人知道別人到底在講什麼。 也許我們乖得太久了,不想再當個只能聽話的傻孩子,所以我們現在都有話要說。周遭如此喧嘩,我必須用盡心思把文章的標題起得聳動一點,讓我發言的姿態張狂一點。也許我說得沒有什麼道理,但起碼我被人聽到了,也許別人沒聽懂我到底說的是什麼,可是說話的語調和姿態要比說出來的內容還重要,因為正是那些語調與姿態讓我被人看見。
被人看見,所以我存在。於是每個讀者其實都是作家。在一篇一萬字的文章裡看見一句令我不滿的話,忘記剩下那部分吧,我要寫一篇兩萬字的回應來批判它。我為什麼要耐著性子看完那篇東西呢?我為什麼要深入甚至同情地理會它的真正含義呢?它只不過是我用來表達自己的機會和藉口罷了。 個性被壓抑夠了,因此“個性”二字是今天最高尚的品德。聽別人說話不算個性,讓別人聽見我說話才算是個性。所以這是每個人都要說話,但卻沒有人想聽的年代。在這樣的年代裡,清談節目或許是不必要的,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