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認為愛要大聲說出來,讓對方知道自己的心意。結果不外乎幾個,要麼很甜蜜地膩在一起享受戀愛的滋味;要麼從此不相往來;要麼就是兩人繼續維持原狀,像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
比起這種大膽的告白,我更喜歡暗戀的感覺。愛的沉重讓人難以負荷,特別是被自己不喜歡的人愛著更是一種負擔。與其被拒絕,還不如在一旁靜靜地喜歡他就好。這可能是一種懦弱的行為吧!可是起碼我是快樂的。愛是付出而不是佔有,對吧?
回頭想想,我好象暗戀過不少人呢!暗戀的好處啊!沒有人知道你喜歡誰,
默默地在一旁充當他傾訴心事的對象,分享他的喜怒哀樂,看著他的換了一個又一個,分分合合,我起碼不會那麼心痛,不會那麼悲傷。也許,是我過於愛惜自己了。
有時候,我會問我自己,如果我暗戀的人突然有一天跑來告訴我他喜歡我,那我會有怎麼樣的反應呢?可能剛聽到的時候會很驚訝,然後會很開心,再然後,我會害怕,害怕得到之後會失去。我不敢相信幸運之神會這樣眷顧我。
明戀容易造成別人的困擾,還不如暗戀來得安全。
暗戀是一種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