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火炕我也要往下跳。在他的威逼和糾纏下,我同他結婚了。結婚後,他更加囂張跋扈,不但家務由我來做,還掌管了我的工資,不高興時,說罵就罵,想打就打。一次,我們吵架,他又動手了,打得非常重。我女兒流著淚求他:“叔叔,你不要打我媽媽了,我媽媽是好人,求求你,別打她了。”他這才停下來:“孩子,我也不想打你媽媽,可她總是不聽話。”
後來,實在沒有辦法,我說還是把雙方長輩叫到一起商量一下該怎麼辦。他說,你別想好事了,你就是某某(他的前妻)的墊背,我不打你打誰?打你是輕的,讓你長些記性,
我整天被他打得鼻青臉腫的。單位看我這樣子,讓我回家先把家裡的事情處理好。
我提出離婚。他不同意,態度也變得溫柔了:“你知道,我沒談過戀愛,你是第一個讓我動心的女人,我也不想打你,但一到那會兒,我腦子裡就一片空白,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看著他,我不知該怎麼辦。他就像《不要和陌生人說話》裡的男主人公,對你好的時候,給你買菜做飯,做補品吃。但要是打起來,也是沒命的。
那年,我晉升學校高級教師職稱。他就是不讓我看書,讓我陪他說話。我就給他講道理:“我晉升上高級,工資高了,還不是為了這個家好。”他反駁:“還是我前妻好,讓她幹嘛就幹嘛。”“那你怎麼不同你前妻過?”結果又遭了他一頓暴打。
他提出讓我把女兒給前夫撫養,我不同意。我們又吵了起來。我走了,他追上我,不讓我走:“你這個偷人婆,想去哪兒?”正好碰上了我的同事,勸他不要對我那麼凶,有話好好說。他對我同事說我不做飯。我同事說:“她不做飯,你不會做嗎?兩口子還那麼計較。”他就拉著我回家。回到家,我還是很難過,也沒理他,就去浴室洗澡,剛剛洗了一半,他又發作了,先關掉了水龍頭,然後把我硬硬地從浴室里拉了出來,又給打了一頓。
我堅決地提出離婚。他說,你要離婚,我就弄死你。我搬回了娘家住。他就找到我娘家,哭著懺悔,求我不要離婚。可是,我再也不敢相信他了。見我態度堅決,他又耍起了無賴。他把我父母家的門窗都砸壞了,
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好幾個月,我實在過不下去了。經過反復考慮,我決心走上法庭。但他堅決不同意離婚,還找到法庭,揚言誰要判他離婚,他就殺掉誰。又過了半年,他不但沒有好轉,反而更加惡劣,除了糾纏,就是打鬧。這種暗無天日的日子,我實在過夠了,於是,我再次走上法庭提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