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感情,我一貫比較沉默小心,行動當然是另一回事。但如果要我談論,我總說不出什麼,自以為沒什麼嶄新的發現可以示人,沒什麼特殊的心得體會與人共用,更無真知灼見得以誨人。我很討厭那些感情教科指南,騙小姑娘錢的文字遊戲,沾沾自喜的情感報告,或一副過來人的苦大仇深、諄諄教誨。又或者,是高高在上的聰明人,看透了男女之事,不過是銀貨兩訖——那只是小說,寫它們的人,正為感情苦惱迷茫呢。張愛玲如何,多麼的上等冰雪,又冷漠,遇到他還不是一樣糊塗,比平凡小女人更糊塗。
現在情人節來了,咱就不說感情,只說過節。過節總是應該的,最近重讀“紅樓”,發現把日子過出聲色的招數就那麼多:天天必整些名目出來,當節日過。節日又是為了日後懷舊傷感用的,將來記性不好了,可以寫:那年春節、那年中秋、那年小賈三十歲生日……2000我跟誰誰過情人節的時候,還不知道2001的情人節我們已經分手……
雖然起初是商家打出的人情招牌,天上掉下來的節,久而久之,這節日也好像是根深蒂固,從來如此似的,倒非過不可了。就像春節是為離鄉遊子準備的,
可不是,情人節真是一個孤苦伶仃的節——最多只能兩個人過,最少也需要兩個人過。拿它跟生日比就更明白,生日本是一個人的節,但一定要找一大幫人過才算過。我是個愛熱鬧的,更覺得兩個人過節過於傷感浪漫,倒希望相熟的人兒,一起過情人節才好。反正過節要緊,不管是否跟情人一起過;戀愛要緊,不管是否愛得出一個結果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