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戀愛初期,她告訴我“浪漫”是她選婿的第一要求,我不以為然,浪漫是什麼?是街頭擁吻——是公園漫步——還是兩人迎著寒風,在山頭朗誦詩歌。我是真的不懂浪漫,也是真的不懈於形式上的表白。慶倖的是,妻子沒有在“浪漫”這個問題上較真,三年前的一個下午,終於在黨和政府面前,把自己的後半生慷慨的許給了我。
結婚以後的日子裡,我敢自豪的拍著胸脯說——妻子是幸福的,她的慷慨得到了回報。我善於調侃,妻子常常笑駡我“貧嘴”,但我看的出來,聽我調侃已經成為她生活的一部分。我也把妻子的笑聲當做流行音樂一樣,
快樂的生活,使妻子不會在像婚前一樣,隔三岔五的把“毫無浪漫”的罪行翻出來,用以批鬥我的“農民情結”,那時,她給我的感覺就像一個喋喋不休的“青衣”,試圖用一句句淒涼的哀怨,來刺激我的“浪漫”神經,渴望有一天能夠啟動他們。結局是可喜的,我是勝利者。我驕傲,我自豪,不論我是否在一番搏鬥後悲慘的交出了財政大權,還是在每天洗腳的問題上被迫和妻子達成一致。在“拒絕浪漫”的持久戰中,我屹立不倒。
轉眼三年,我們有了一個可愛的“結晶”。妻子忙碌起來,我開始嫉妒她的充實。她毫無保留的把自己融入到這個家的每一個角落。看到她每天不在花去三四個小時坐在梳粧檯前,
我決定償還自己所歉下的“浪漫”,2003的情人節這天,我早早的把兒子送到奶奶家,又在花店買了一束最漂亮的玫瑰(才知道玫瑰這麼貴),在家裡等妻子下班。六點一刻,妻子準時回家,當我把花遞給妻子的時候,我的臉竟然紅了,一陣陣的燒。妻子當然看見了,調侃說:“老夫老妻了,還害羞。”我沒有回答,
深夜,借著月光,我久久的注視著妻子的臉。這張臉不在像八年前那樣光滑細嫩,但它卻更加嫵媚——因為,它寫滿了愛。我的心對妻子許諾——歉你的浪漫,我要用後半生,加倍的還你。幾十年後的今天,我要當著兒女的面對你說——嫁給了我,你就等於嫁給了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