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女友對我要求嚴格,常幻想我如她希望的出人頭地。因此她不能容忍我在見識上比別人差,如果我把Pentium說成586,她就認為我和農民差不多。有一次約會,她讓我到了地方給她發短信,剛有了手機的我哪裡知道為何物!結果弄了半天也沒發過去,女友認為我傻得無可救藥,這也是她幾年後蹬我的諸多理由之一。
從此我對短信有了深刻印象。九十年代,短信是個新鮮事物,知道它的人每天都要拿來向別人介紹,比摟著美女還要拽。伴隨著"嗨!我來了"這樣一條短信的發出,我的第二任女友也如期而至。
手機電話鈴曾被已婚朋友自嘲為"傳夫鈴",以前為了玩網吧,我撒了幾次謊,過後打死不認帳,她也沒什麼辦法。沒想到短信更厲害,有一天她給我買了一個能拍照的手機(她已經有了,是我買的),我以為她是良心發現呢,自己還高興了好一陣子,結果從此以後,我不在她身邊的時候,她總是讓我將照片傳給她,暈~~我終於明白了她當時一臉壞笑的含義。
在資訊社會戀愛,與傳統愛情有天壤之別,那些靠書信支撐的,靠思念煎熬的,只留下文字屍骨。我們早被我們的戀人用網路視頻所監控,無論你身處何處,只要她輕輕一收韁繩,你都會明確察覺到。你還不能過分掙扎,一不小心就會成為脫韁野馬,當然那維繫的紐帶也被活生生扯為兩截。
但我不喜歡這種被放牧的感覺。
所以我還是找出了對策,那就是換回從前的手機,硬說自己遭了小偷,無法抗拒的外力。當然,最後還是被發現了,我們做了一次長談,結果還不錯,她認同了我的做法。其實,象從前的家書一樣,短信也不過是一種溝通的方式,關鍵在於你和你的女友是否能明白這樣一個道理,就是兩個人的距離不能隨著通訊設備的進步而到臉貼臉的程度,給對方以足夠的空間和時間,這是愛情中一個永不腿色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