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叫王瑤,我喜歡叫她妖妖。
去年的情人節,星星還在天上,我就爬起床,直奔空港貨運站。航班正點,那兩萬枝玫瑰已等候多時。整整20個保鮮大包裝,很有些“花”多勢眾的味道,讓我不敢小覷,趕忙請它們上車回花店。
花店是父母開的,他們相繼退休後,閑得心慌,就傾盡一生積蓄,買了個臨街複式店鋪。樓下賣花,樓上睡覺,勉強也能算是住上了“花園洋房”。
玫瑰們一到,馬上就把小花店擠得滿滿當當,還有一些實在擠不進來,只好先碼在外面。老爸老媽看著這麼多的玫瑰,目光有些擔憂。我安慰說:放心吧,
老爸嘮叨:哼!要是賣不掉,你小子娶老婆時甭想我們掏一個大子兒。
我已經顧不上和他計較。我在忙著給玫瑰選美。我要把最漂亮的玫瑰送給妖妖。費了好大的勁兒,我才千挑萬選出23朵———這是妖妖的芳齡。20朵紅的,一朵粉的,一朵白的,還有一朵是黑的,紅得發紫了的那種黑。點綴上米粒大小的滿天星,絕了。我想我可以告訴妖妖,這是世上最好的玫瑰了,它們每一朵都歷經皇帝選老婆般的嚴格篩選。
果然,妖妖看見了這束玫瑰,小臉就美得比玫瑰還嬌豔。
妖妖其實是個挺溫柔的好女孩。可妖妖辦公室裡的其他女人卻不是。她們對我的玫瑰品頭論足。一個人看了花卡說:你們不是準備“五一”結婚嗎,
我有點急了:你要不要,不要我可扔在地上了。
妖妖很高傲:扔吧。我一時想不開,就真扔地上了。這下子妖妖也急了,跳起來,幾腳就把玫瑰踩得稀爛。
我轉身就走,好歹咱也是個要面子的人。身後場面混亂。我有點不敢相信,一直柔情蜜意的妖妖也會“辣腳摧花”。
禍不單行,這一天的大街上,不知怎麼就冒出了那麼多賣花的小男孩小女孩,他們聯手把花店的玫瑰逼上了絕路。黃昏時分,老媽打來電話,說:你快來把那些玫瑰都弄走,我和你爸看見了堵心!
玫瑰賣出去不足2/5。
那一晚,我的房子成了花的海洋,連衛生間裡也是鮮花怒放,
我們哥兒倆在廚房笨手笨腳,裡出外進,好不容易弄出幾個菜。還沒開喝,就有人敲門。
是妖妖。看來她是先忍不住了,
妖妖顯然是被如此眾多、如此氣派、如此規模的玫瑰給震懾住了,這會兒態度很好,低眉順眼,乖乖挨訓。
我那老哥可是個明白人,趕忙起身告辭。
等他一出門,妖妖就撲上來,吊到我脖子上,眉開眼笑搖頭晃腦,對我唱:……我早已為你種下999朵玫瑰……
我覺得我挺沒良心。我老爸老媽肯定在為玫瑰們吃掉的鈔票唉聲歎氣;我剛才這個哥們兒也許會在大街上繼續流浪;我卻和妖妖躲在玫瑰花的海洋裡,談情說愛,飲酒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