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曾經很相愛,結婚十年一路開心地走來,孩子都已八歲了。兩年前,她發現他有了外遇,她的自尊讓自己無法原諒他,任他如何認錯謝罪,在她的執意要求下他們離婚了。走出民政局的時候,她沒有想到的是,他的分手語是這樣感傷,他說:他不會再結婚。他對她說這個世界上只信任她,不僅因為她是他兒子的母親,還因為他們一開始是沒有任何附加條件而走到一起的,這樣的兩個人能做夫妻,一定是因為對方的人而不是別的什麼。他告訴她,在男人的世界裡,感情是在外面隨時可以開始又可以終止的東西,
離婚以後幾年的時間裡,他幾次提出重婚,她卻一直很猶豫。
我告訴她:如果你的內心深處還留有許多和他的美好回憶,如果你捫心自問還在乎這段失去的感情,如果你對他“花心”的過去可以做到既往不咎,那麼你就放下自尊,大膽地去接納他。你瞭解他,無論是他的優點還是缺點;重新接納他,也有利孩子的成長;你們曾經共患難的經歷可以成為你們重續前緣,成就另一段美滿姻緣的基礎。也許,經歷了這番風雨,你們會越加依戀、默契和體貼,愛,可以重新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