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歡《Take me to your heart》,不知你有否聽過?剛剛前幾天迷上了這首英文版的《吻別》。幾年前,張學友的這首歌深深地打動了我。今天,這首曲調相同的英文歌同樣又深深地讓我陶醉。
那天,第一次去那家理髮店,就碰到了他,帥帥的一號髮型師,阿文,他的臉部輪廓非常鮮明,很有立體感,留著一小撮鬍子,看起來好帥。發現自己第一次見到他,就有一見如故的感覺。
過了幾天,又去那家理髮店,還是他,給我整的頭髮。間歇,我們也聊幾句。他輕輕地哼起了《Take me to your heart》,我的內心為之一動。原來他唱歌是那麼好聽。
一個冷冷的下午,我收到了一條短信,
其實,並沒有決定要不要燙卷髮,但只是因為對他有那麼一點兒好感。於是,就在週六的下午,我進了那家理髮店,一坐就是四五個小時,他幫我叫了外賣。
其實,他是那家理髮店的一號髮型師,除了店長,他的技術是最棒的。這幾天,他們在搞活動,員工們分了三組,他是第一組的組長,他自己說是領頭羊。
但燙了卷髮回到家,卻受到大家的一致否認。
於是,第二天,冒雨又去了,本想把頭髮拉直,他說,只要做了顏色一定會好。我心動了。乖乖地做了顏色。覺得自己完全變了一個人,變得就像一個洋娃娃。
只是,又被老公否定。
第三次走進理髮店。這已經是連續的第三個下午了。他一見到我,就說:“不是很好嗎?真的要弄掉?對你的頭髮損傷很大的。”我看著鏡中的自己,說真的,的確有幾分味道,臉色看起來竟然很白很嫩。但我不想再次動搖了。又有幾個他的助理過來,也勸我不要拉直。我只是呵呵地笑,鐵了心要拉直頭髮了。有一個助理開玩笑說:“我給你下跪了,這麼好看,
喜歡他在店裡穿來穿去忙碌的樣子,有時,他甚至小跑著。喜歡他剪頭髮時那乾淨俐落的刀法,剪刀和梳子在他手中,刷刷兩下,就把頭髮弄得那麼漂亮。喜歡他充滿活力朝氣蓬勃的樣子,喜歡他任何一個表情任何一個動作。更喜歡他那無奈的笑,
在那裡又整整坐了一個下午,他幫我泡了一杯咖啡,還很細心地問:“糖要多一點還是少一點?”那杯咖啡熱氣騰騰,加了糖,味道真好。看著他和助理們為我忙碌著,我真覺得不好意思,就說:“你們肚子餓嗎?我請客!”可能他以為是我肚子餓了吧,過了一會兒,竟然買來了燒餅,請我吃。在間歇,他去吧台唱歌,是張學友的老歌,很富有磁性的男中音,我竟被深深地迷醉了。我問助理,他是哪兒人,
終於把頭髮恢復成原來的樣子了。他們沒有收我一分錢。我把前一天的買的一瓶護理水退給他們,叫他們不用給我錢了。我已經走出了門,他還是叫助理追出來,把錢給了我。
昨天,下了第一場雪,好大的雪,把大地裝扮得如此美麗。
這是前天發生的事。兩天了,竟不由自主地,一直在想他。已經很久沒有這樣想一個人了。那是遙遠的初戀時代才會有的事啊!張學友的《吻別》那個年代已經過去了,那時也曾癡癡地喜歡一個人。而現在,是《Take me to your heart》的時代了,難道又這樣去喜歡一個不該喜歡的人?
或許,應該多去幾次那家理髮店,去看到他醜的一面,
只是,真的真的好想你,阿文!
我已經不能再愛了,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