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愛的時候一切都是美好的,但是只要男人出了軌,那些美好便消失匿跡了。我和陳喬結婚的時候,陳喬曾許諾會一輩子,但是第三者的插入,
一天晚上,趁著與陳喬的魚水之歡熱度,我遞給了他一張紙,哄著他簽上了大名。那是一份合同,以每小時計算,如若陳喬一晚不回家,就要支付五百元錢。第二天,我順手將這份合同複印了三份,並留了一份在他的包裡。
上班期間,估計陳喬已經看到了,打來的電話口氣很不和善,我隱忍著痛,我知道如若不再愛一個人,任何的不舒服就會變成肉中刺,會讓人急切的想要拔掉。對於他的對峙,晚上回到家,我把他出軌的證據一一呈上,陳喬沉默了。兩天后,徹底的不再回家,
月末,我將他的工資卡握在手中,按照當初簽訂的合同,他需要向我支付空床費四千元。但是陳喬不依與我爭吵了起來,最後動粗將我摔倒在地,卡劃破我的手掌,
傷心欲絕的我最後也不知道怎麼就在離婚協議書上簽了字,或許是因為失望透頂,又或者已經捨得放下了,不想讓自己狼狽不堪,如若真的不愛了,就要選擇放手,那便是最好的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