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狼狽,也別讓自己後悔 十五歲的時候,小魚愛上了一個人。 是夏天的陽光裡他卷著校服袖子打球的樣子,還是下午的第二節課他用課本撐著腦袋打瞌睡的時候?她說不出來。
但是她知道,從某一個時刻開始,當那個人毫不客氣地霸佔了她原本並不寬敞的心,就再也沒有離開過。 她在心裡為他編織童話,把自己寫成故事的女主角。現實中,她卻不願多和他說話。人人都說說,他也喜歡她,但她從不肯親自去證實。因為她覺得自己還不夠好,不夠讓他愛上。這不是自輕自賤妄自菲薄,只是她偏執地想要讓他在故事一開始,就遇見一個完美的自己。 她開始努力學數學,偶爾也向他請教,喝他喜歡的飲料,讀他喜歡的書。她默默記下他的每一個細節,在生日的時候小心翼翼地發出一條若無其事的“生日快樂!”。她收集他的筆跡,把他的語文課默寫小紙條帶回家,
剪下他的名字,貼在日記本上。“有一天我要嫁給你。”她信誓旦旦地寫道,像一個自負的農夫播下最後一粒種子。 全世界都為他倆起哄。她一出現,男生們齊聲沖他喊:“XXX,你姑娘來了!”她騎車回家,女生們遠遠地把她和他甩在身後。她佯怒,心裡卻像小雨滋潤過的新芽,快樂得滋滋作響。可越是這樣,她越不敢輕輕向前再邁一步。愛情是一本人人都愛看的書,她翻開了第一頁,卻不敢繼續往下讀。她怕結局悲傷,怕自己不小心弄壞了這本書。 直到大家開膩了玩笑,另一個女孩出現在他的世界裡。她也喜歡他,喜歡得熱鬧非凡,繁花錦簇。她故意坐在他對面吃午飯,送他自己折的三百六十五顆紅心,在放學的時候等他回家。
她告訴全世界:她喜歡他,總有一天要做他的女朋友。 “這算什麼呀,低級的伎倆。”小魚故意對自己說,心裡卻慌了神。她想送他自己的日記本,貼滿了厚厚一本子的他的名字,她為他折的玫瑰花,已經攢了整整一玻璃罐。可是她已經沒機會了,新的世界已經把她遺忘,他們在一起了。就像歌裡唱的:“有些故事還沒講完,那就算了吧?“ 她後悔了,後悔自己不曾在愛的火星閃閃發亮的時候就努力點燃它,哪怕引火上身,也好過從未感受過它的熾熱。她太膽小,太謹慎,以至於把自己困在了自己親手搭建的城堡裡,永遠等不到他的到來。 多年以後,她想,如果還有機會,她一定會像《致青春》裡的鄭微,哪怕一次次被喜歡的人拒絕,也要不顧一切地為愛瘋狂一回。
人生,即使狼狽,也不讓自己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