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指”的歷史典故,玩笑不能亂開
《左傳·宣公四年》記載了這樣一件事。
有一天,鄭國公子宋(字子公)和子家去見鄭靈公。將進宮門時,
子家莫名其妙地看著公子宋的手,只見他的食指一動一動的。公子宋得意地說:“看樣子,今天有好吃的東西在等著我們呢!以往每當我這食指動起來,總能嘗到新奇的美食!”
子家將信將疑。兩人進宮後,果然發現廚子正把一隻已經煮熟了的甲魚切成塊兒。這只甲魚是一個楚國人進獻給鄭靈公的。鄭靈公見這只甲魚很大,決定把它分賜給大夫們嘗嘗。見此場景,子家忍不住朝公子宋豎起了大拇指。鄭靈公見兩人這麼沒規矩,不禁皺了皺眉頭,問:“你們在笑什麼?”子家就把剛才在宮門外的情況講了一遍。
過了一會兒,大夫們到齊了。那只已經切成塊兒的大甲魚放入鼎內由廚子裝進盤子先給鄭靈公,
顯然,這是鄭靈公安排好的。公子宋窘迫不堪,臉上紅一陣白一陣,他忽地站起來,走到大鼎面前,伸出指頭往裡蘸了一下,嘗了嘗味道,然後大搖大擺地走了出去(原文:“子公怒,染指於鼎,嘗之而出。”見《左傳·宣公四年》)。後來人們用“染指”一詞指分取不應該得到的利益,也指插手某件事情。
由這件事,鄭靈公想殺公子宋,結果公子宋先把他殺了,另扶新君即位。但後來公子宋也被人殺了。可見玩笑不能開太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