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豔遇沒有對or錯 你幸福就好

 

幫女郎:

今年已經30了,以前從來都沒有男朋友,也並沒有覺得寂寞過,對那些不以結婚為前提的同居很是排斥,可能思想比較守舊(認識我的人都是這樣評價我的)。

單位有個小男生,比我小6歲,以前一直相處很好,像姐弟一樣,可是這次放假回來,一切都變了,那天他抓著我不放,也不知道我是不是瘋了,感覺自己一點羞恥心都沒有了,竟然能夠那麼坦然地與他赤裸相對,我們都知道不可能在一起的,可是還是那麼做了,有一點,我想他還是愛護我的吧,最終還是為我保留了底線。有一點我們倆都想不通,為什麼在一起時都那麼平靜,沒有激情澎湃的感覺。

我這樣是不是錯了?

情感幫女郎:美索

寶貝,別多想了,我真沒看出你錯在哪了!

其實,認真想想,我們每天的生活都是為了讓自己開心:結婚找個依靠是為了開心,離婚尋求解脫是為了開心、生孩子為了獲得是為了開心、工作為了賺到錢是為了開心、賺錢是為了兌換讓自己開心的物質……

所以,我一向主張,只要不損害到自己和別人的事情,做了能讓自己開心的,那還等什麼?快點去做!

如果當時覺得這樣做是讓自己開心的,那麼事後也完全沒有必要後悔,

畢竟是開心過的,也算是值得。

其實,你的不開心是真的覺得失落,還是過不了所謂的“道德”這一關?是為了真的覺得經歷這件事情而不開心,還是背負了社會道德輿論的枷鎖而自我折磨?

起碼我覺得,你是太保守、太在意世俗的道德標準,所以用“不開心”來自我懲罰。

其實,我覺得,你能不拒絕一個並不是感覺那麼“激情澎湃”的人的親密舉動,證明自己是寂寞了。單身太久,每個人都會寂寞,畢竟“人”是群居動物,渴望彼此靠近。認真找一個人戀愛吧,隨便是誰,就算是比你小六歲,或者認識時間短暫,那又怎樣呢?那些比自己年長六歲,或者認識六年的男人一樣會出軌。只要是能讓你快樂的,就抓住它吧。不要讓那些舊的觀念阻礙自己的幸福,

那些老舊的觀念是男人的陰謀,控制了女人幾百年,現在男人都不那麼堅持那些“三從四德”了,你刻苦把自己圈在桎梏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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