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OR分手 同居的盡頭是什麼?
同居,浪漫到現實的轉變
我肯定已經度過了沉醉在幻想裡的年紀。對於追求者捧著鮮花拿著大鑽戒跪在大街上求婚的憧憬已經隨風散去,
真實與浪漫之間的距離究竟有多遠?同居的男女關係最能體現。男人,從認識女人的最初認為女人是精神的,到同居感悟出女人是物質的,也僅僅只是一個浪漫到真實的轉變。
同居女人錯把承諾當“債權”
很多女人錯把男人的承諾當作了債權,以為握在手中最終就能實現自己的權利,其實不然。承諾沒有白紙黑字,即使白紙黑字了,產生法律效力了,也不能強買強賣的。他承諾他愛你一輩子,他在愛情的最初承諾會娶你,要娶你,最後他不娶了,怎麼辦?拿到手的才是真實的,握在手裡的百萬欠條與荷包裡的十萬現金,哪個才是真實?
女人,最怕被蒙在鼓裡。一心一意的經營著同居天地,等待著婚姻的實現,豈料對方早已經沒有了永遠的打算。朋友A就是一個例子,與一個比自己年紀稍微大一些的女子戀愛了,同居了,時間久了卻發現女子不合適娶回家做妻子。
女人十次分手都是假,男人一次就是真
我相信女人說十次分手十次都是假的,我更相信男人說分手一次就是真的。
吵架了,女人鬧分手;生活枯燥了,女人說分手;搶電腦了,女人埋怨著想分手;出軌了,女人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要分手……最後呢,只要哄哄,僵局就挽回了。我是不願意聽男人說分手的,我也不知道如何面對男人的堅決。冷靜吧,心在流血;哭鬧吧,對方更厭惡;不做表示吧,不甘心……最後呢?真能挽回男人分手的決心,以後的生活也是戰戰兢兢的。但是,男人不會輕易說分手。
在同居的生活中,最不應該的想法就是“為什麼我該這樣而對方不主動這樣”。無數次觸摸到自己和別人的這些該與不該,辛酸的感覺就撲面而來。
同居的盡頭未必是婚姻
大多數苦惱同居的對方不願意結婚的都是女人,
為什麼同居一年、兩年、三年、四年……之後非得要結婚?
為什麼同居一年、兩年、三年、四年……之後卻不結婚?
同居並不是婚姻的條件,正如婚姻並不是為愛情買保險。做了同居這個決定,有同居的膽量就要敢於承擔後果。婚姻對於同居來說應該是個自然而然的過度。同上了同居這條船,卻過不了婚姻這座橋,臨到橋頭了,總不至於一頭撞死吧。
日思夜想對方會不會娶自己,對方會不會嫁給自己,這不是同居者該有的心態。同居者結婚應該是一個有計劃而緩慢的進程,而不是一個絢爛的浪漫場景,因為奢侈的浪漫願望對於已經同居的雙方來說都不真實。要進展到心平氣和而且愉悅的談論婚姻,談論怎麼樣利用兩個人的錢來擺酒席,談論到那裡照婚紗照,談論蜜月去哪裡旅行……而不是想著在眾人面前標榜是對方苦苦的哀求自己才答應這婚姻。無論男女,都該正確而且明白的表達自己想結婚的願望,並弄清楚對方的意願,而不是總在獨自猜測中增長自己的不安全感。與其在網路上宣洩這樣的迷茫,不如在生活裡多做些實事。
要進展到心平氣和而且愉悅的談論婚姻,談論怎麼樣利用兩個人的錢來擺酒席,談論到那裡照婚紗照,談論蜜月去哪裡旅行……而不是想著在眾人面前標榜是對方苦苦的哀求自己才答應這婚姻。無論男女,都該正確而且明白的表達自己想結婚的願望,並弄清楚對方的意願,而不是總在獨自猜測中增長自己的不安全感。與其在網路上宣洩這樣的迷茫,不如在生活裡多做些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