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個分手的理由,也敵不過這十種"殺人誅心"的分手藉口
分手是一件最痛苦的事情,兩個人一起久了就再也不能習慣一個人了!因為性別不合、鏍絲和鏍母規格不對之類的分手理由頂多是皮肉之苦,
1、“我覺得我們的關係發展太快了。”
如果一個人說出這種話,並且提議兩人略微放慢節奏,例如稍稍減少每週見面的次數或是降低短信頻率,那麼或許對他/她而言節奏確實太快了,這種情況還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一個人是為了分手說出這種話,那就說明這個禽獸只是對你們剛剛萌發的感情失去了興致,但是又不願意承擔惡名,所以才說出這種可進可退的鬼話。
2、“我不想傷害你。”
這話實在是有夠莫名其妙的,說出這種鬼話的人真的以為別人都是白癡,他們以為被甩的人都弱智到不明白“愛與受傷”和“不愛與不受傷”之間有著千萬種可能。
3、“我目前不想談戀愛。”
好吧,這句話本身並沒什麼問題。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想談戀愛。但是,別一邊說著不想談戀愛,讓別人誤以為自己自作多情把友情誤以為愛情;然後三天之後又發微博幸福地宣佈:我談戀愛啦。這種人簡直應該千刀萬剮!!!
4、“我現在好亂。”
好吧,即使你真的感覺很心煩意亂理不清,但是誰不是呢?大家都有理不清的時候!再說了,你心煩意亂,能亂一輩子嗎?不能的話,等你理清楚不就可以了嗎,
5、“我配不上你。”
這話太詭異了。這話聽起來就好像你一邊將對方奉若神明、自慚形遂;一邊把神當狗屎一樣摔在地上隨意踐踏。這簡直太荒謬了,傷害別人的同時還把自己塑造成受傷者,這跟當婊子立牌坊有什麼區別?在一段感情裡惶恐不安,怕被拋棄,所以就果斷先拋棄對方,這特麼像人做的事嗎?如果真的有愛,難道不是應該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優秀更配得上對方,以此來保衛自己的愛情嗎?
6、“我最近真的很忙。”
誰都無法真正做到永遠跟一個人膩不夠,如果兩個人見面或是相處的時間太長,那麼推脫一下,偶爾喘口氣也不是不能理解。
7、“我不擅與人相處。”
又是一招自損傷人的招數,跟“我現在好亂”差不多。你意識到自己有毛病,沒問題,你倒是改啊!你拿這個當分手理由,那不是又在用自己的毛病懲罰別人嗎?是不是你說這話的時候,其實還捎帶著在責怪對方,畢竟相處是兩個人的事,你這麼說不就相當於也在指責對方嗎?
8、“我還在乎你。”
在分手時還不停地誇對方的優點,這實在讓人摸不著頭腦:既然我這麼優秀,你幹嘛還非跟我分手不可?不知道溫柔刃傷人更深嗎?如果你想為以後複合留條後路也就罷了,但是如果你覺得這麼說分起手來比較方便,
9、“我希望我們能幾年後再相見。”
狗屎!既然目前能相遇相守都無法修成正果,那你憑什麼指望各自為活幾年後能有個比現在更好的結局?
10、“[屁話沒有]”
屁話都不留一句,直接人間蒸發了。這種做法是在太過殘忍,哪怕上面那些說法多麼狗屁不通,他們至少有勇氣面對。如果選擇上面那些方法的人被視為禽獸畜生,那麼玩消失的這種人就真的是禽獸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