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能從一樁情感事件中全身而退,應該不選擇退,而是進,從一個昏暗的提供自我迷戀的房間走出去,穿過它,並保有善的美德,身體輕盈,呼吸充沛。
為什麼你的恨和愛、怨和同情這些都亂七八糟地絞在一起呢?因為你願意把它們弄在一起,這多少出去人類自虐的本能,同時,你還希望弄清楚,你在對方的心目中有多少分量,或者,曾經有過多少分量。這像區分性和愛一樣難,並不能從對方的悔意和眼淚中得到證實,如果,對方沒有能夠在當時的情境裡及時說出的話。
有時候,戀愛是為了證實自己的某種價值,
最好的愛,我認為應該是透明的,它不一定要用時間來衡量其價值,但它必須可以被從各個方向瞭望和打探。隱瞞和說謊,固然能帶來刺激和激起對方探求的欲望,甚至所謂神秘感,但對於真正需求愛的人,看見一面湖水,遠勝於觀看曖昧的山景。
當我們發現對方的卑微、低劣和隱瞞之後,似乎我們便獲得了高高在上的位置,也就解脫了出來:你不用為失去這麼一個人而後悔。為了這個目的,我們努力堆積對方的惡行,並誇張之,把它打上性格的標籤。但這一切,在我看來都是“惡”的傳遞,無法消解痛苦時的破壞欲望所導致。
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總之當愛離我們遠去,請別懷疑,包括最初的肉體和虛榮的渴求,它都是俗世之愛的一部分,送它走,忘記它,像在草地上習慣風拂過臉頰,對明天,保持新鮮的觸摸和衝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