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和未婚先育的法律定義
未婚先孕:如果符合國家法律的適婚年齡,且不是第二胎,那麼懷孕後立即補辦結婚證,憑結婚證去計生部分領取准生證,如果一切手續在孩子出生前辦妥,則不會違法任何法律法規。
未婚先育:是指在沒領取結婚證與准生證的情況下,將孩子生出來,這就違背了各地方的《計劃生育管理條列》,屬於違法行為,按照規定,孩子出生後要繳納一定的社會撫養費。
未婚先孕所帶來的法律問題
但是,未婚先孕帶來的問題也頗為嚴肅——孩子在出生前辦理准生證及出生後的戶口辦理都會帶來很大的麻煩。所以,此時既然未婚同居有了孩子,雙方應該是將對方作為終生伴侶來對待的,哪怕為了孩子也還是需要辦理結婚登記的。辦理結婚登記並不麻煩,想要瞭解結婚登記的手續、程式、材料等相關問題,可以在本站查找。
未婚先孕違法國家計劃生育嗎?
國家計劃生育政策並未規定未婚先孕違法,只是規定未婚生育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未婚先孕和未婚生育是兩個不同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