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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聽男友勸把男閨蜜當女人

我曾是名牌大學、服裝設計專業的高材生,真正出來工作才半年——毫無經驗可言,光有理念遠遠不夠。加入這間國際知名的內衣公司,

無非是想在設計上大展身手。事與願違,任何新人都得從低做起。我被安排的任務,你猜是做什麼的?給活的模特與死的模特更換內衣,然後將她們交給攝影師。

我所在的部門,清一色都是娘子軍。大家呆在一起,原因千奇百怪:有的老公在這間公司,於是介紹過來打雜度日。有的想換部門,於是在這裡得過且過。還有幾個與我的情況差不多,有種被人連哄帶騙的感覺。但簽下一年合同,如同提出辭職必須賠償高額毀約金。反正沒更好的選擇,我瞎混吧。

攝影師莫凡,我所能接觸的男人之一。他最喜歡中性打扮,按照我的說法——妖!或者藝術家都有些異于常人的習氣。很多同事私下議論紛紛:“他是不是gay啊?”“他剛才還摸燈光師的手,那可是男的。”“這麼俊的哥兒,真浪費。”莫凡出現,她們立即變化嘴臉。凡哥前、凡哥後,叫得好不肉麻。

“王莎,你一本正經是不行的。”組長葉欣然好心提醒:“出來工作,手腳勤快沒錯。但嘴巴不甜,就事倍功半啦!叫聲凡哥怎麼了,男女搭配幹活不累是為啥?情趣唄!”從那天開始,

我像大家一樣把莫凡當作男閨蜜。他溫柔細膩又不乏才情,欣賞男人也愛慕女人。管他是不是同志,對我好就行。

我的男朋友司徒海濤簡直就把莫凡當情敵,我笑著說:“你用著這麼妒忌羡慕恨嗎?”“別把男閨蜜當女人,否則你會後悔的。

”“你這個小氣鬼!”莫凡對我可好了,不像其他前輩老是指我幹活。還有一次,不是他替我說話恐怕早被辭退。于公於私、在情在理,這個男閨蜜我認定了——絕不後悔!

公司周年酒會,莫凡皮膚過敏滴酒未沾。他負責將我們這組女生送回家,我住得最遠也最後下車。

偏僻的路上,見不到任何人影。司徒海濤加班,不能過來接我。我抱怨,心情很不好。莫凡將車停在一旁,摟著我說:“沒關係的。”我很不自然的挪了挪身子,莫凡卻把我越抱越緊。“別,你是同志!”“誰說的?”“我說的。”硬著頭皮回答。他笑了笑:“你試試。”不要!可拒絕卻沒有力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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