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夫妻共同財產和權利?
首先,《婚姻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
其次,對於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七條的規定,
何為夫妻共同財產和權利?
首先,《婚姻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
其次,對於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七條的規定,
推薦給朋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