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協議書,是夫妻決定分居時做簽訂的協定,其內容主要包括夫妻願意分居,並且對分居期間的財產和子女撫養一一作出約定。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向法院起訴離婚時,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法院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這裡的第四點就是作為起訴離婚的重要條件,而如何能證明分居滿兩年?最重要的證據之一就是分居協議書。
2016分居協議書範本一
個人幸福,經協議人自願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定人自願協定分居。在分居期間:
1、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且不得與協力廠商發生性關係;
2、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撫養之務。
3、分居期間,各方的收入歸各自所有,雙方均不得對外借債,否則,視為個人債務。
二、分居的期限
時間為年,自 年月日至年 月 日。
三、分居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正常夫妻關係;
2、雙方達成離婚協定並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民事證據;
四、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方): 協議人(男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2016分居協議書範本二
協議雙方於年月日在xx市xx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子xx,因夫妻感情問題,經協定人自願協商,現達成分居協定如下:
一、協定人自願協定分居,在分居期間:
1、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且不得與協力廠商發生性關係;
2、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撫養之務。
二、夫妻共同財產及個人財產的處置
1、分居期間,xx號樓某單元某某室的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2、乙方可另行租房居住,且甲方不負擔乙方租房之費用。
3、分居期間,各方的收入歸各自所有,雙方均不得對外借債,否則,視為個人債務。
三、分居期間孩子撫養權
在分居期間,孩子的撫養權由甲方行使,乙方每月支付撫養費600元。
四、分居的期限
分居的期限時間為x年,自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
五、分居的結束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同居關係;
2、一方申請法院起訴離婚;
3、雙方達成離婚協定並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後;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某某、某某
x年x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