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他緣深緣淺,管他紅塵世俗,可以在一起的,都是風光的妖孽,不能在一起的,終究是被愛拋棄的傻子。飛鳥飛過,你說你羡慕他劃過的弧線,
(一)
在我周圍的這些個朋友裡,有錢的基本長得都很搓,長得好看的又沒錢,而大多數還是既沒長相又身無分文的。
可仔細想想,有個人總算是另類。
他人長得瀟灑,身材頎長,穿著高端大氣上檔次,
非得找出個像樣的缺點,可能就是他的名字了。他叫陳凡,陳舊的陳,平凡的凡。
傳說中,女人都喜歡四類男人:高富帥,高富醜,矮富帥,矮富醜。
作為高中典範,富中極品,帥中精華的他,身邊自然少不了女生。從我認識凡那天起,就總有女生主動去他家敲門,請他看電影逛商場泡酒吧。
開始和凡接觸特別小心,不太敢亂說話。因為他在,總會把自己顯得很白癡,內心的羡慕之情和失落之感始終交替出現。
後來多次交往,我卻驚奇地發現,凡居然天然呆,就是見了女人變面紅耳赤,嘴裡嘣不出一個字的那種。每次出去玩,
對了,我差點忘了提,凡從小就犯口吃,情緒一激動,嘴裡蹦不出半個字兒。我想,這就是他與女生交往障礙的根源。比“生活大爆炸”裡的Rajesh更可悲的是,喝酒,根本治不了口吃。
於是,童話故事裡的王子再一次掉落凡間,成為和我們一樣,需要不斷尋愛的臭男人。他的愛,同樣不可以輕易揮霍。
原來,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活得灑脫自如。
(二)
之後的兩年時間,我和凡都各自相安無事地生活著。
偶爾,他帶我出去蒸幾次桑拿泡幾次酒吧。
或者,我帶他去大排檔喝點紮啤擼點串兒,寒暄幾句,然後走人。
突然某天,凡主動來我公司找我,短信上只說了倆字:急事!
車上他便按耐不住驚喜了:“醜,醜哥,我……我貌似戀愛了。”
我說:“嗯。”
他言辭誠懇:“你看上去不……不High啊,幫,幫兄弟把把關唄。
“嗯,行。”嘴上說行,心裡卻有種跳車的衝動。要知道上一秒,SB老闆還在辦公室沖著我摔文件,下一秒我就沒心沒肺地請假陪他出來看妞了。
幸虧他口吃,我們一路也沒說什麼話。一轉眼到了他家樓下,一個沒物業的爛尾樓,不是以前那個獨門獨院的小別墅。
一邊領我上樓,他一邊給我介紹:“我,我爸媽都……都不同意,都……都TM罵我。一賭氣,我,我就搬這兒住了。”
“挺突然啊?”
“都……都一個禮拜了。”
“哦,你們咋認識的?”
“我,我,那,那晚上去……”
他還沒說明白,我們不知不覺到了家門口。開門的是個六七歲的小姑娘,接著是一個三十歲上下的媽媽。顯然,他目前的情形,和我幾十分鐘以前的心情一樣。
聊了會兒天,又吃了晚飯,我想我大概瞭解了情況。
她原來是個歌手,
歌手一般是驕傲的吧,她沒哭,沒鬧,沒追,也沒問。
離婚之後,她一直帶著孩子,固定在朋友開的一間酒吧裡駐唱,維持生計。
然後那天,有兩個客人喝多了,借勢想要輕薄她。店裡上上下下幾十號人沒一個敢動,只有凡隨手抄起個吧台凳,砸傷了一個,嚇走了一個。
(三)
那晚,陳凡喝多了酒,倒在床上怎麼叫都叫不起來。於是她開車送我回家。
“你愛他嗎?”
“不知道……愛,重要嗎?”
“他現在可離家出走呢。”出於朋友,我想我這麼問沒錯:“那,接下來打算怎麼過?”
“他想跟我馬上扯證。”
“你呢?”
“我不同意。”把車速放慢,她繼續說:“一來呢,老實說為了自個兒,我三十好幾,離過婚,比他大6歲,可他,看樣子還沒玩夠。再說,我帶個女兒,我不能再
給孩子找錯爸爸了。二來呢,我不想欠他太多。”
“生活一段時間再說吧。”
“嗯,先過一陣再說吧。”
我就此打住,沒繼續問下去。她已經看得那麼通透,我承認我沒有插手的必要了。
這個成熟的女人相貌平平,可她熱情、和善、外向、自然。
他雖夜夜笙歌,卻從未見到過女人的真實與淳樸。他羞澀至極,心冷成冰,她卻可以用她的親切和坦誠融化一切。於是,兩人義無反顧。
打開車窗,散散身上殘餘的酒氣,掃一眼窗外的霓虹,再看看車上這個女人,我不再為凡擔憂。
(四)
有錢人的結局,似乎總是可以逆天的。
就好比打了人給點錢就好,父母反對離家出走就好,一切只是時間的問題。所以我清楚得很,只要相愛,他們是可以好起來的。
後來呢,她和凡同居了好幾年才領證,偷著生了一個小子。沒辦婚禮。
上個禮拜,收到凡的短信,他說他要去美國去生活了,還想要一個小孩。我問他父母那邊怎麼樣。他說他爸媽還是始終對她有成見,見面也不說話。可,他們已經在一起了。
故事的結局,高富帥並沒有搭配白富美,王子也沒有娶到公主,可它卻似乎異常的圓滿了。
年輕時,每個人都想擁有一段愛情,作為青春的見證。
我們像個沒腳的飛鳥,拼命尋找,最完美的,或者最合適的。我們不介意幸福,只在乎姿態。
可回過頭,我們卻發現,愛情原本不需要任何事物見證,只要在一起,就足夠了。
管他緣深緣淺,管他紅塵世俗,可以在一起的,都是風光的妖孽,不能在一起的,終究是被愛拋棄的傻子。
飛鳥飛過,你說你羡慕他劃過的弧線,優美至極。
我說,我更關心他棲息的處所。
(三)
那晚,陳凡喝多了酒,倒在床上怎麼叫都叫不起來。於是她開車送我回家。
“你愛他嗎?”
“不知道……愛,重要嗎?”
“他現在可離家出走呢。”出於朋友,我想我這麼問沒錯:“那,接下來打算怎麼過?”
“他想跟我馬上扯證。”
“你呢?”
“我不同意。”把車速放慢,她繼續說:“一來呢,老實說為了自個兒,我三十好幾,離過婚,比他大6歲,可他,看樣子還沒玩夠。再說,我帶個女兒,我不能再
給孩子找錯爸爸了。二來呢,我不想欠他太多。”
“生活一段時間再說吧。”
“嗯,先過一陣再說吧。”
我就此打住,沒繼續問下去。她已經看得那麼通透,我承認我沒有插手的必要了。
這個成熟的女人相貌平平,可她熱情、和善、外向、自然。
他雖夜夜笙歌,卻從未見到過女人的真實與淳樸。他羞澀至極,心冷成冰,她卻可以用她的親切和坦誠融化一切。於是,兩人義無反顧。
打開車窗,散散身上殘餘的酒氣,掃一眼窗外的霓虹,再看看車上這個女人,我不再為凡擔憂。
(四)
有錢人的結局,似乎總是可以逆天的。
就好比打了人給點錢就好,父母反對離家出走就好,一切只是時間的問題。所以我清楚得很,只要相愛,他們是可以好起來的。
後來呢,她和凡同居了好幾年才領證,偷著生了一個小子。沒辦婚禮。
上個禮拜,收到凡的短信,他說他要去美國去生活了,還想要一個小孩。我問他父母那邊怎麼樣。他說他爸媽還是始終對她有成見,見面也不說話。可,他們已經在一起了。
故事的結局,高富帥並沒有搭配白富美,王子也沒有娶到公主,可它卻似乎異常的圓滿了。
年輕時,每個人都想擁有一段愛情,作為青春的見證。
我們像個沒腳的飛鳥,拼命尋找,最完美的,或者最合適的。我們不介意幸福,只在乎姿態。
可回過頭,我們卻發現,愛情原本不需要任何事物見證,只要在一起,就足夠了。
管他緣深緣淺,管他紅塵世俗,可以在一起的,都是風光的妖孽,不能在一起的,終究是被愛拋棄的傻子。
飛鳥飛過,你說你羡慕他劃過的弧線,優美至極。
我說,我更關心他棲息的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