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男友的感情得到了大多數人的肯定,我們甜蜜的度過了三年,雙方還見過了家長,都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跟他在一起的時間越久,
漸漸地我厭煩了這種生活,我設法幾次找他談心,告訴他我一天很累,希望他做些家務,然而他每次都是答應的好好的,到頭來還是我來做。我每天過得都很憋屈,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於是我們每天都會有爭吵,他的不成熟,不體貼讓我逐漸厭煩,終於在感情的創傷下,我提出了分手,闊別幾年的感情,我如同那些失戀的小情人一樣,
很快,我找到了一個很體貼的男友,他不僅在工作上認真負責,還能每天下班回家做飯,對我十分細心。雖然他家世不好,但是我跟他在一起有很強烈的安全感。
這樣我一步一步忘卻了前男友,當前男友發現我這麼快有了男朋友之後非常驚訝,並對我說了一些不中聽的話,他到現在還沒有明白我為什麼會厭煩那種生活,但是我也已經不在意了,遇到新歡足夠好,誰不能忘卻舊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