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結婚,我是個幸運的讓人羡慕的新郎。那時的我,不過是在一家半死不活的私企裡做一個所謂的業務經理,名片上的職稱雖然好看,
她父親自己做生意,家裡光私家車就3部。而且,她不像一般外企裡的女孩那麼驕傲,性情非常好,而且模樣也是百裡挑一的好看。這樣的姑娘能看上我,偶爾我也會覺得很奇怪,可是當初,我卻完全沒有想過這些。我和她結婚就是因為愛她,從不是因為她有錢、她好看,或者什麼別的原因,就是單純的愛,這種單純甚至在當初,我從來都沒考慮過自己是不是配得上她,只是覺得愛她,想永遠和她在一起。
妻雖然高收入又從小生活在一個富裕的家庭裡,不過卻並不是那種特別追求生活品質的人。她也會為在地攤上買到便宜貨而雀躍不已,也會在和我在路邊攤吃廉價的小吃時大呼過癮。按道理說,生活上並沒有什麼不適應,這樣的日子應該是挺幸福的,可是結婚快一年的時候,我心裡總有種說不出的感覺,說不上哪裡不滿意,一切都是無可指摘的,可我就是心裡總有壓抑的感覺。現在想來,那或許是一種自卑。這種自卑並不是因為妻比我賺錢多,而是,我感覺不到她需要我。
妻仿佛就是那種什麼都知道、什麼都懂的人。簡單到一個念不出的字,複雜到基因工程,在她面前,我仿佛永遠都是個小學生,只會呆呆地提問和傻傻地點頭。甚至,她不怕黑,不怕蟑螂,不怕孤單也不怕困難,所有女人會恐懼的東西她都不怕,更讓我總覺得自己如此無用。可這種無力感我卻從來沒有具體思考過,直到另一個女孩兒的出現。她是我公司裡新來的大學生,分配到我這個部門,
用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是自虐的方式,用自己的錯誤來懲罰別人呢?他說,他也知道自己的想法很可恥。他說,可是他的這種可恥其實很卑微,他要的也不過是片刻的安慰,漫長的還有一生。
妻說,如果你心裡有決定了,我同意離婚。我當然不要離婚,我從沒想過離婚,雖然我知道,在妻那裡,我也許永遠找不到我想要的那種感覺,但我知道自己愛她。我一定會懺悔,一定會乞求原諒。只是,這一刻,我多麼希望妻不是那麼冷靜地理智地和我說分開,多希望她也能抱怨,也能痛哭流涕地挽回,也能在某一刻,讓我覺得自己如此重要。用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是自虐的方式,用自己的錯誤來懲罰別人呢?他說,他也知道自己的想法很可恥。他說,可是他的這種可恥其實很卑微,他要的也不過是片刻的安慰,漫長的還有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