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是最看不起那些做小三的女人,覺得女人怎麼樣也不要找有家室的男人啊,世上的男孩子那麼多,找一個與自己相防年齡的男人應該不難,
我一年前愛上了單位的同事,他比我大12歲,而且是有老婆孩子的,當然開始認識的時候沒有什麼感情,也不知道從哪天起我的腦子裡面全部是他的影子,我知道這個戀愛的感覺。
他是一個非常有主見的人,他身上有一種氣質是我在同年齡男孩子身上所沒有找到的,所以跟他在一起我特別的踏實與有安全感,當然我也是知道他是有家人的,他的老婆我還認識呢,可是理智始終戰勝不了愛情。
不過我也知道我與他是沒有未來的,他的妻子沒有錯,他也不可能拋下可愛的兒子,即使他為了我離婚,我們在一起也不會幸福的,所以我與他就是在這種糾結中度過,一下子好,一下子分開,反反復複。
可是父母不給我糾結的時間,父母說女孩子要早點找對象,不然就得成剩女了,與是我不得不去相親,他看見了,可是他也不能怎麼樣,我能讀懂他眼中的無奈與不舍,我何嘗不是呢。
所以我知道我要走了,或許很多人會鄙視我,覺得我做了人家的小三,可是我沒有後悔這段感情,這是我認真付出的感情,不過以後我們再也沒有交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