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男友分手已一年,能否再續前緣?
諮詢人:張女士
情感傾訴:一年前,我離開了相戀三年的男朋友。說到分手的原因,真的很慚愧,
我們的感情很深,他對我是萬里挑一的好,這一年多我總是想念他,可期間我們的聯繫若有似無,雙方默認了分手。最近我回到老家和他見了面,得知他有了新女友,我心裡滿滿的期待落了空,聽到他對他女朋友撒謊沒有和我見面,心裡更不是滋味。我想要挽回這份感情,但他說我的離開帶給他和他的家人很大的傷害,不會再接受我了。離開這一年,我心裡很愧疚,尤其是向來溫柔的他竟說出如此強硬的話,更讓我萬箭穿心般難過。
專家:
許多戀情雖然已經過去很久,但當初的惜別依然令人難忘。一個男人萬里挑一的對你好,那麼他的收入不高,就不算是太大的缺陷,在一般家庭裡,女人賺得比男人多的例子,
愛情一大禁忌就是將擇偶標準完美化,男友是王思聰,你嫌他不夠帥;男友是姚明,你嫌他太高;男友是馬雲,你又不滿意他年紀大。很多人就在這不切實際的幻想中一次次葬送自己的愛情。
人都有不足。你接受一個人的不足,是享受他(她)其他好處的前提。前男友應該是明確拒絕了你舊夢重圓的請求,因此回去爭奪勝算不大。尤其是小地方,輿論必然與你為敵,而你又是喜歡逃避的人,結局悲慘的可能性大。建議你也接受自己的不足吧,把錯過一個自己喜歡的男人記為成長的成本。既然離開了,就在新地方好好工作,找個新的男人戀愛。
希望快些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