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要在房產證上加我的名遭到婆婆反對
我和老公相親認識的,彼此門當戶對,談了一年後於2014年結的婚。他有個妹妹那會剛大學畢業,
結婚的彩禮錢是8萬6,婆婆倒是二話沒說就拿了,當時我還覺得婆婆是個很大方的人,我和老公的工作都很忙碌,婆婆催我們趕緊要個孩子,趁她身體硬朗的時候還能幫我們帶孩子,後來我懷孕了,但是三個月的時候見紅,孩子沒能保住,為此婆婆怪我因為上班才導致了流產,我就覺得很委屈,難道她能比我失去孩子更痛苦嗎?這麼說我,完全就不考慮我的感受,我和婆婆大吵了一架。
這兩年我一直沒能懷孕,去醫院檢查了多次都找不到原因,醫生開了一些中藥讓我調理身體,慢慢的我也不再關心能否懷孕的事,
一月份的時候小姑子談了個男朋友,對方家庭條件特別好,5月份的小姑子意外懷孕,不得不把婚禮提上日程,男方下的聘禮很多,彩禮錢都給了十萬,婆婆就覺得也不能讓男方家人看不起我們,就想給小姑子陪嫁一輛40多萬的車,可她手上又沒那麼多錢,就想從我手裡借20萬,說以後會還給我。
當時我有猶豫,畢竟是婆婆,如果將來她真的不給,我也拿她沒辦法,
直到小姑子的婚禮辦完,我想婆婆不忙的時候就跟她商量一下房產證加我的名字,因為房子是老公結婚前婆婆給他買的,房產證上寫的是婆婆的名字。當我跟她說這件事的時候,婆婆臉色一下子就變了,說怎麼可能加你的名字,這是我兒子婚前買的房子。
說實話我並沒有很強烈的意願要加上我名字,只是覺得這個形式可以讓婚姻更牢固,婆婆的話讓我傻眼了,
結果婆婆竟然說了一句讓我差點氣暈的話,她說寫欠條可以,我只能給你打十萬的欠條,因為那20萬裡頭還有我兒子的一半,老公一邊安慰我一邊阻止婆婆繼續說下去。我說你要不給我20萬我就和你兒子離婚,就這樣我和婆婆吵了不知道多久。最後老公說這錢會讓婆婆還給我,房產證也會加上我名字,可我卻對婆婆的做法感到很失望,該為這事繼續爭執下去嗎?